正文 南山之戀 — 第二章

不知道为甚麽,自我对小时候的记忆开始有印象的时候,便记得自己从小到大,就是喜欢到堂妹诗遥的家里作客。应该是说,我喜欢到她的家跟她玩乐。

自从伯娘在诞下堂妹後,便失去了生育能力,所以,诗遥在她们的家中,是个独生女。身为独生女的诗遥,自然成为伯父的掌上明珠,伯父非常疼爱诗遥,对她如珠如宝似的。因为这个原因,通常诗遥对物质上有任何需要,如果不是太过份的话,伯父都会一一满足她的要求。

哈!相比之下,我们三兄妹就没有诗遥这麽「幸福」了。妹妹诗晴和弟弟思远还未出生的时候,我在家里可是「天底下,我就是老大!」想要甚麽,就要甚麽。一直到诗晴出生以後,我想买个玩具也难,又一直到思远出生的时候,更不用说了。虽然,父母禁绝我们三兄妹的物质需求,然而,我们兄妹三人,不会因为物质「贫乏」而拼过「龙虎斗」。当然,兄妹之间时有意见不合而出现纷争,然而,我们兄妹之间的感情却非常好。

唉!相比之下,诗遥就凄凉得多了,没有兄姐疼,没有弟妹亲,在家里永远只有她一个人,那是多麽寂寞?多麽孤单?当诗遥长大到四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因为没有兄弟姐妹而感到孤独,所以,她常常向伯娘撒娇说道,希望家里可以添多一个弟弟或是妹妹给她疼。然而,年纪小小的她,郤不知道要增添多一个家庭成员,根本是不可能的。

可怜的诗遥希望多个弟妹,而伯父伯娘却有心无力,就在此时,父亲便向伯父伯娘提议,趁着每星期周末或周日不用上班上学的时间,让我和诗晴一起陪伴诗遥,我和诗晴倒无所谓,伯父伯娘听到以後,他们都举手赞成父亲的提议,而诗遥则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

从此以後,每逢周末或周日,父母亲都会带着我们兄妹俩到诗遥家作客、玩乐。

诗遥家和我们家住得很近。从我们家到他们家,只有四、五个公车站的距离,不需要三十分钟的车程,便到达他们家了。我们家是在市区的边缘,虽说是市区的边缘,却仍然离不开那种令人感到厌恶的市区之烦扰,和使人窒息混浊的空气。诗遥的家则与我们不同,他们的家就在乡郊地区,那里寂寥宁静,只有大自然的天籁声;那里绿草如茵,树香、草香、花更香。当然,四岁的我,不知道沐浴於大自然之中,究竟有多美好,只知道那里是一个使人心身舒畅的好地方;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我们一家早出晚归,吃完晚饭後,会在伯父家逗留一、两个小时後才回家。不是我和诗遥玩得忘形,而不想回家,而是从走进诗遥的家里,就被她死死的缠住,任凭我和诗遥玩得喊累喊救命,不到晚上七、八点,诗遥是绝不会放我和诗晴回家。从诗遥想我们多陪伴她玩乐的情况来看,她的确很寂寞……

每次跟诗遥玩乐,她都要我们两兄妹陪她玩家家酒游戏。每一次都是……每一次都是……甚麽躲猫猫、跳飞机、老鹰抓小鸡可以不玩,唯独不能少了家家酒。家家酒彷佛成为了整个宴会中,重要的主菜似的。对她来说,玩家家酒游戏,绝不会令她生厌,因为,她玩得最开心的游戏,就是家家酒。而我与诗遥的「情」,也似乎来自於家家酒。

为何说我对诗遥的「情」是起源於家家酒?因为,在家家酒的角色分配中,必定是我来当父亲,诗遥当母亲,诗晴当女儿(後来,思远出生以後,由他来当我们的儿子),这样特定的组合成为了「恒久不变的铁律」。关於我们「小小家庭」的背景和内容,会因为诗遥的特发奇想,古灵精怪而改变,我们所扮演的「小小家庭」,有时候会很富庶,有时候却很贫穷;有时候会很温馨,有时候却很凄惨。想不到,我们所「出演」的「小小家庭」,会如此多元化。这究竟是拜诗遥的创意所赐,还是因为她太过了解当今社会的众生相?究竟是甚麽,对於我来说,这一切都无关痛痒,我所关心的只有一个东西,就是这个「情」字。

父亲由我来扮演的;母亲由诗遥来扮演的。虽然,这一切都是小孩子的玩意,然而,诗遥对家家酒的投入,是多麽的认真,她感染了我,使我彷佛变成了真正的父亲。一份投入,一份认真,而时间犹如淙淙流水,向着无尽的空间流逝。我与诗遥朝夕相对,我想我对她的「情」,就是从家家酒中,萌芽,生长。

但是,这是「儿女之情」吗?不,不像是!唔……我也不太确定。但不管是四岁的男孩子,还是四岁的女孩子,他们那里会懂甚麽「儿女之情」呢?就是,啊!很喜欢对方。这个「喜欢」,应该是像英语中的Like,而不是Love。所以,大慨就是说很喜欢跟对方玩乐,两小无猜的互动。我想大慨是这样吧……

家家酒游戏,玩到我五岁的那一年,中断了大慨三个月的时间。那个时候,我刚过完生日不久,就病倒了。我得了水痘。小孩子得了水痘,其实没甚麽大不了,因为,这是一般普通人都会得到的疾病。得病以後,只需要有适当的调养生息,大慨两、三个星期後,便会自动康复,而且,身体会得到对此病的终生免疫力。但话说回来,虽然,得了水痘没甚麽大不了,可是当水痘的脓疱结痂时,皮肤会痕痒非常,这种痕痒,可以说是痒得生不如死。因此,父母常常嘱咐我,要忍耐,不可以抓破脓疱,因为,抓破了会出浓,会感染到其他皮肤,让身体较难痊癒,如果常常抓破同一个位置的脓疱,待病好了以後,会留下一个小疤痕。父母知我痕痒难受,为了帮我止痒,他们会在我的身体上涂满爽身粉,让我不会因痕痒而感到辛苦。可是,即使涂了止痒的爽身粉,多数的小孩子还是抵抗不了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痕痒,他们会趁着父母不为意的时候,抓破脓疱,以解燃眉之「痒」。我得了水痘後的第三个星期,身体上的疮疤早已经退掉了,可是鼻梁上的脓疱还未结痂,它未结痂也算了,最可恶的是,鼻梁上的脓疱是最痒最令人忍受,所以,我不管身体好了以後是否会留有一个凹洞疤痕,总而言之,将它「解决」就是了。解决的结果,就是被父母狠狠的打手掌,骂我「手痒痒」。到了第四星期,我身体虽然痊瘉了,可是,左鼻梁上却出现了一个永远不能磨灭的印记……

我身体好了以後,比我小一个月的堂妹诗遥,刚刚过了五岁生日,这回轮到她得了水痘。诗遥在我得病的那一个月,每一天都不辞劳苦地打电话给我,寒喧问暖,有时候会问我的病情如何,有时候会问我甚麽时候才会好起来,有时候会问我甚麽时候才可以到她的家里玩,总而言之,我们兄妹两人,不论天南地北,无话不说。现在诗遥病倒了,小小的我,必须要回报诗遥对我的亲切关心,所以,我每一天都会打个电话问一问诗遥的病情如何,甚麽时候才会好起来,并期待到她家里,继续玩她喜欢的家家酒。

两个月过去了,我和诗遥的身体都痊癒了。当我踏进诗遥家门时,第一个从家里跑出来迎接我们的人,就是诗遥。诗遥见到我,高兴得蹦蹦跳,我还未看清楚她的样子,她便紧紧地拥抱着我,然後,她拉着我的衣袖,将我带到她的房间里,并关上了门。她问我想不想念她,我回答她,两个月见不着她,不想念她才怪,她听到以後,叽叽的笑,她笑得很甜美,她的笑彷佛森林里妖精公主的璀璨笑容。接着,她在我的面前扬起她新买的裙子,和摸着她乌黑短短的双马尾,她向问我道,她今天漂不漂亮,我二话不说,当然说她今天很漂亮,她听到以後,这回似乎有点不开心,她垂头丧气,双手握紧小小的拳头,哭泣了两、三声,我见状以後,心里立刻慌了一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我走上前,举起左手,摸摸她乌黑的秀发,安抚着她的情绪。诗遥知道我关心她,她便收起了泪水,然後,举起右手的食指,指着她的右鼻梁。

「这个……这个小凹洞……害我变得不漂亮。」

我仔细看着诗遥的右鼻梁上,的确有一个小凹洞,难度……

「这个生在鼻子上的痘痘真讨厌,为甚麽会这麽痒,它不痒,我就不会抓它,现在……现在……复课以後,幼儿园的同学,一定会说我是丑三八。」

诗遥果然跟我一样,「手痒痒」的。

诗遥说着说着,越说就越想哭。我安慰着她,然後叫她仔细看着我的左鼻梁,她眯起眼睛看了又看,看到我的左鼻梁上的凹洞後,大吃一惊。

「思源哥哥,为甚麽你也有这个凹洞?」诗遥皱起眉头向我问道。

「跟你一样。」我笑道。

诗遥听了以後,她意想不到,我跟她原来都是「一丘之貉」。她指着我左鼻梁上的凹洞,开怀的哈哈大笑。

「我说,有这个凹洞不是更好吗?」

「更好?」

「因为只有我们两兄妹才有,别的小朋友都没有。你说是不是很帅。」

「你说其他小朋友都没有……是不是真的……」

「真的!我在幼儿园里。根本找不到出了水痘以後,鼻子上会有凹洞的同学。」

「可是……」

「放心吧!诗遥。如果有人敢说你是丑三八,我会扁他,然後叫他向你道歉。」

「可是……」

女孩子从小到大,都希望自己是个漂亮的姑娘。难怪父亲一天到晚都会说「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爱打扮是老天爷赋予女孩子的权力」。小小的诗遥可能想不到,当她长大得亭亭玉立的时候,因为她拥有其他女孩子都没有的凹洞,而凹洞独特的魅力,却很受男孩子的欢喜,所以,有不少的男孩子都拜倒她的石榴裙下。当然,这已经是高中时代的事情。

眼看诗遥对这碍眼的小凹洞甚为不满,任凭我怎麽好言安慰,她还是一副哀怨和难堪的样子。最後,小小的我,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终於说出了那句话,那句不应该说的话。年幼且懵然无知的我,意想不到这句话的影响力,会祸及我的一生……

「诗遥,请你听我说。在我心目中,你是最漂亮的女孩子,即使有这个小凹洞,你依然是我最美丽的诗遥。」

「真的吗?思源哥哥……」

「因为,我……」

年幼的我不可以说啊!

「因为,我……」

你说这句话会影响你的一生。

「因为,我最……我最……我最喜欢的就是诗遥。」

终於,说出来了……

「真的吗?思源哥哥。」

「我绝不会欺骗你。」

「其实,我也喜欢你啊!思源哥哥。」

诗遥恢复过来,并向我微笑。诗遥跟我说喜欢,其实也没甚麽大不了,正如我对诗遥说我喜欢她一样。这种喜欢除了有Like的意思外,更包含着兄妹的爱慕之情,可是……她趁我不留意的情况下,竟然向我……

「谢谢你,思源哥哥。」

她竟然向我的嘴唇偷吻了一下,我被她的行径吓坏了,我立刻退後了几步,呆若木鸡地看着诗遥几秒。当我回个神来,便举起衣袖,不停地擦着嘴唇,擦完以後,我向诗遥说道,她这样做很肮脏,很不卫生。她问我,难度不知道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亲他一下吗?我错愕地问她,在那里学到这种奇怪的想法,她回答我在肥皂剧上学到的。我埋怨她,不要有样学样的,大人都不注重卫生,才会随便乱亲,小孩子是不可以学习大人的这种恶心行为。诗遥反而笑我无知。

「总而言之,我就是喜欢思源哥哥。我们以後都要在一起,思源哥哥,你说好不好?」

「好……」不管诗遥如何的在我的耳边叽哩呱啦地说喜欢我,我仍以一副神情呆滞的样子,支支吾吾地回答她。

那一天,我举起我的手掩着嘴巴,左手累了换右手,右手累了换左手,怕诗遥会冷不胜防地,再送我深情的一吻。我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讯给父母听,也没有向伯父伯娘打小报告,因为,我怕他们会骂诗遥顽皮,怕诗遥会因此讨厌我,不喜欢我,再也不要跟我玩。

小孩子,本来就是拥有一颗赤子之心,一张洁白无垢的白纸,他们以单纯待己,又以单纯待人,他们没有心计,同时不想被人讨厌,只希望拥有更多的伙伴,并与喜欢的伙伴一起玩乐。没错!这就是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纯洁无垢的小孩子。可是,小小的我,似乎并不纯洁。诗遥说喜欢我,只是因为她喜欢跟我这个堂兄游玩;诗遥亲吻我,只是因为她不知道,只有男女之情,才可以亲吻对方。而我却……

时间的流动,可以冲淡一切,长大了的诗遥,似乎失去了往时偷吻我的记忆,然而,任凭时间的流动,是多麽的冷酷无情,我依然将这件事情,永远的紧紧地记挂在心里。每次见到她,偷偷想起她的时候,我的小小心房不知道为甚麽,会伴随着她偷吻我的那一刻小片断,而恻痛了一下,心,会变得酸溜溜的,很不好受。无知的我,以为这只是单纯的喜欢,单纯的Like,以为这种喜欢,是正常的,是美好的,却不知道自己愚蠢的行为,自己愚蠢的单纯,其实是一种「罪」。而且,这种「罪」,伴随我长大,越变越大,越变越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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