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靠!被撿了。(完結) — 5-4

「我也曾经旁徨过。」她开口,语气不似平时锋利,温柔轻缓的语调让我差点以为是另一个人。

「我曾经想超越一个人,以为这样他就能看我一眼,可最终,我还是得不到他轻轻一瞥。有时候我也会想着,我拼命的前进,到头来算是什麽?」

「不只是我们,当下的选择是正确或错误这问题我想也很多人因此困惑过,很多人认为该以自身的喜好或专长去评断,可事实上,更多人去选择自己所不擅长的领域就职。」

「有些并不是别无选择,而是未知的事物足以满足他们的求知慾,反而自己已熟悉的专业会逐渐麻痹他们的热情。选择无关对错,所谓的对错是由人去判定的,可以适任自己的选择便是对的,反之则错。可说到底,也不过是能否承受一个选择的利弊而已。」

「不过,可以回答你的是,也许你从我身上看到了你所没有的资质,但那并不是你的短处。我或许优秀,我或许能干,但那全是拜全体员工的分工合作,否则,我怎麽出类拔萃,也是孤掌难鸣。」

「团队合作最重於信任,而你,足以让人信任。」几句话语,轻易的就安抚我心中的所有不安,瓦解我心中的茫然,曾经在心中萦回不散的问题瞬间消散,一股暖意蜷上心头,绕成无数的感动,经历过的辛酸委屈彷佛过往云烟,那些都不重要了。

忍住冲进鼻腔的湿热,我轻咳一声,藉由深呼吸来舒和情绪,才渐渐平散涌上的冲动,我一直所执着的输赢原来从一开始就没有存在过,只是我单方面在跟冰块女较真,她无意跟我较量,只因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所谓胜负。

还想开口说些什麽,冰块女却先行开口:「别说了,快吃,面凉了。」

我听话的拿起叉子开始卷着面往嘴里塞,连同想说的话一起将面吞入肚子里。

那个人是谁,直至我送冰块女回家後返回饭店,我都没有勇气对她问出口,这一句,迟迟在我心中徘徊摇摆,犹豫不定。

隐隐觉得,在冰块女身上找到太多难以言喻的巧合,可其中还有许多问题是我无法厘清的,我很怕,要是这个答案如我所想,那我一直以来尽力维持的平衡,也会随之崩懈。

巡楼後回到休息室,保身哥正在忙着写近执班的报告,看来他已经将事务忙至一个段落。

「喔?回来了。听说你跟副理出差去了。」看到我,他轻哼一声,想也知道是在跟我呕气今天他忙得要死我却闲得要命,我稍微检查了一下客诉单的数量,很好,还是没半张。

「对了,六折,因为你今天不在,所以我帮你代收了,喏。」保身哥从抽屉抽取一红色纸卡,还没细看我就已经知道那是什麽。

喜帖,烫金的双喜闪得刺眼,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喜帖,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先觉得恭喜还是先痛哭我的荷包即将被砍两刀。

「她要结婚了阿。」我拆开封套,终於知道企图使用喜帖这种最具杀伤力的闪光弹是何方神圣。

「恭喜阿,还没从单身狗脱离,就先被炸,刚领到的全勤奖金直接飞了。」保身哥一脸欠揍,调侃意味浓厚,我见他将桌上文件收得乾净,看来似乎准备下班。

「我下班了,一起喝酒?」我将喜帖收好,确认整体工作的情况没有任何问题後叫住保身哥,他脸色一僵,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才刚上班不到五分钟就跷班喝酒,这麽任性可以吗?」我点点头,而这个举动似乎惹恼了保身哥,他气急败坏指着我大骂。

「是大厅副理就可以这麽任性吗?拿着喜帖就可以这麽任性吗?今天出差就可以这麽任性吗?」卷着灿笑,我拿起一张单子,递至保身哥面前。

「公假嘛,任性一点是一定要的。」公假单的日期写着今天,时限是整整一天,也就是说,直至明早上班时间,我都享有公假,保身哥顿时哑口无言。

「所以,喝酒吗?」我又提问了一次,保身哥这次的反应不再呆若木鸡,而是夹紧公事包立刻走到我身边,顺便八卦一下,「所以,你和喜帖主人是什麽关系?」

「是前女友。」我勉强撑起一笑,才缓缓吐出三个字。

不需要再往保身哥身上多看一眼,我也能察觉到他脸上表情呆滞到不行,是,我收到前女友的喜帖了。

可能出於我不太擅长记人名,喜帖里印着的新娘本名我越看越陌生,印象中她本名我还叫不到十次,一直以来,我都是用英文名字来称呼她——Lynn。

Lynn在高中时就仰慕者众多,而我,当时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个恰巧跟她同班的同学罢了。

缘分是个很妙的东西,之所以能和Lynn熟络起来,还得归功我天生就自带健忘Buff,丢三落四已是常事。

那天,刚上完饮调课马上就接着体育课,我在体育课和死党厮杀过瘾才想起把手机忘在饮调教室的置物箱里,为怕遗失手机,体育课一下课我便火速赶去置物箱翻找,可置物箱里已空无一物,我正准备通报教官,回教室却看到手机安然躺在我的抽屉里。

後来我发现,只要我有东西丢失,不出几天遗失物便会失而复得地躺在我的抽屉里,为了钓出一直帮我捡拾遗失物的人是谁,我还曾将自己的服务叉匙绑上写着你是谁?的纸条故意遗落,结果最後叉匙的确安稳躺回抽屉,但纸条却无任何回应。

我原以为对方知道我故意将东西丢失之後便不会再帮我捡失物,所以有一段时间深怕自己真丢了什麽贵重物品,每移动一个地方都得再三检查自己的随身物品是否都乖乖的在我身上,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健忘十几年的性格怎会一时间就被改正。

某次,我的耳机连着耳机收纳包一同遗落,而我当时找了许久仍是无果,其实耳机并非什麽稀罕物,丢掉再买就行,可当时显京是宿舍制,在学校内还能逍遥,可是要外出得先办理一大堆程序,拿单据阿,导师教官签名盖章拉,想到就麻烦。

本怀着捱到礼拜六日放假再购入新的耳机,可隔天早自习遗落的耳机包就安然地又躺回我的抽屉,比起耳机失而复得的愉悦,更让我开心的似乎是对方还愿意持续着这有丢必捡的定律。

原本想知道对方是谁仅是基於好奇与想好好跟人道谢的心,可既然对方无意表明身分我便索性厚脸皮了起来,我将耳机包里的耳机换往别处放,後往耳机包内塞入写上内容的便利贴,写上一些与日常相关的小事然後又刻意将耳机包放置於早前有意遗落服务叉匙的同一地点强行跟对方交流,不愿表露身分我就不问嘛,但这麽有趣的人不认识一下多可惜。

想着自己最多就是损失一个耳机包,对此行径我虽自认无耻却也无过多在意,对方已读不回也好,耳机包的命运同肉包子打狗般的下场也好,那个耳机包被其他人捡走也好,反正单凭字迹谁也不知道我就是耳机包的主人。

或许是基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原理吧,前几次投置的结果都是耳机包乖乖回到我的抽屉,内里的便利贴却消失无踪,可久而久之,失而复得的耳机包也会开始回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更甚至彼此逐渐衍生出专属的代号用以称呼对方,我是七七,而对方则是九一。

从此,探查耳机包是否安稳地躺在抽屉变成我生活中的小确幸,有时还是很好奇到底是谁一直跟我持续这我丢你捡的游戏,可内心深处又怕捅穿的窗户纸无可弥弭,直到临近毕业的前一个礼拜,我才终於知晓九一的真面目——

是班上的校花级人物,

Lynn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开始接拍一些平面广告,名气十分响亮,上至老师下至学弟妹,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班上的男同学多半也对跟她同班的事抱有些许兴奋及期待,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提振了不少人的自信。

只是,他们都忘了,这个楼台上站着的,并不只有一人,而且就算站上了楼台,月亮还是离得很远……

三年下来,多数人连Lynn的手都没摸过,甚至是一句话都没交谈过。

咫尺天涯就是如此吧。

我不是没肖想过Lynn,只是对於遥遥垂盼多日才能得到的回眸一笑,我还宁愿埋首於书海,至少模考能多个十来分,我承认我是务实主义者,一点都不浪漫,但要我花钱看场电影,享受当下的感动,真的还不如去小吃店吃卤肉饭吃个够。

在知道Lynn是九一後,因为已经没有大考的压力,我们开始无话不谈,天天形影不离,没多久,我们交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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