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是TC报艺文版的主编。当年,他大学毕业,考入TC报社担任记者,跑的第一线就是熊珍妮舞团。那时候,熊珍妮已是国际知名的舞者,刚从美国纽约回国定居。
才华洋溢,会写诗、写文、会画画,却对舞蹈十分陌生的郑维,接了当时的主编派给他的这个艰难任务,熊珍妮在业界是出了名的难搞。
然而,当他第一次坐在观众席,欣赏熊珍妮舞姿的那一刻,他便着魔了。不仅仅是她的美令人动容,她的舞姿所表现出的戏剧张力、肢体动作的内涵与精神,已经是种语言了,不!是一种传达的媒介。就像文字,就像文学理论里的符号,可以挖掘人心最底处的真实。
从那时候起,郑维就疯狂地接触舞蹈,并且也为珍妮以及她的舞团写报导。他也渐渐了解及明白,珍妮不是难搞,她是追求完美。
这一写就写了十年。从总是问蠢问题的白目青年到现在的艺文版主编,郑维与珍妮之间的默契与交情也日渐深厚。
珍妮站在窗前,望着郑维走出她的房子,身影慢慢地愈来愈小,慢慢地消失在道路的转角。整条柏油马路,被亮白的路灯照耀,突然间,珍妮觉得自己的屋子是如此灰暗,她好想追出去,狂奔在黑亮的柏油路面上。
她放下酒杯,脱下白衬衫,换上雪纺纱洋装,到车库里,发动跑车。
火红色跑车奔驰在深夜的城市道路,除了便利商店外,商店们全都拉下铁门,与白天完全是另一种风景。车开进市中心,在一家PUB前停下。珍妮将车钥匙交给服务人员泊车。
她推开玻璃门,坐在吧台的位置。这时候PUB的高潮时段已过,整个PUB里只剩下几个零散的客人。舞台上仍有一位年轻的男歌手,轻松地唱着英文歌曲。
烫着玉米须、染着金发的年轻歌手在舞台上,早就看见珍妮走了进来。他朝珍妮点头示意,尽责地唱完几首客人点的歌之後,放下吉他,走向吧台。
「珍妮,好久没来这儿听我唱歌了,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呢。」歌手小隆坐在珍妮旁边,语调显得十分兴奋。
「太想你啦!想到睡不着觉就赶紧飙车过来找你呢。」珍妮开玩笑地说。
「我真是太荣幸了。阿泰,帮我调两杯马丁尼。」他握住珍妮的手,一面吆喝着酒保阿泰。
「我不喝了。」珍妮离开高脚椅,「你已经下班了吧?」。
「早就下班罗。」他也离开吧台。珍妮挽住小隆的手臂。
车子奔驰,一个个闪烁而过的路灯,照耀歌手小隆那头闪亮的金发。他坐在驾驶座上,随着摇滚乐曲摇摆上身,大声唱歌。珍妮也扭动腰肢,不时抽着凉菸。才一会儿他俩已离开市区,往附近的山路上开去,开至偏僻的山区公园。
小隆停车,拉起手煞车,随後转身面对珍妮,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脸颊并轻吻、磨搓她耳後,双手慢慢解开洋装上的丝带,丝带滑落的那一刹那,珍妮露出结实而美丽的身材。小隆的双唇缓缓地在珍妮丝绸般的肌肤滑过。珍妮轻抓住小隆的头发,摆动她的腰,小隆受到鼓舞,便凶狠带有侵犯性地进入她的身体,狠狠地抽动、撞击。
珍妮彷佛听见双足跳跃又落下反覆撞击地板的声响,她夹紧双腿,想搾出体内的最後一滴汁液。然而,汗如雨下的她,接收着撞击而来的痛楚,咬牙,像曾经忍受腿伤练舞那般。
从车窗往外望去,夜色已渐灰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