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幕:1966,他。
男孩上大学的前几天,他带着简单的行李离开家。
行李里包含男孩的高中制服,带它离家的原因,男孩说不出来,但把它装进离乡求学的行囊里,莫名让男孩多了几分信心。
他考上的是中国文化学院,念文学,当然,是远比他两个哥哥都要差多了的成绩。
这年,男孩本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父亲早已不在了,所幸他早靠工作存了一笔钱,他的二哥也愿意帮他支付部分的学费。
离开家的这天,男孩在父亲的牌位前上起一炷清香,旁边是他妹妹的牌位,他也一样,点起一炷香,在白烟袅袅中,闭目,双手阖十,诚挚与两人告别。
不久,男孩预定要搭的公车时间快到,他拎着行李走上熟悉的村舍街道,走过还没开始营业的新乐园,经过阿英的冰店,然後,走到了村口新开、贩卖二手黑胶唱片的唱片行。
店里放着的是TheBeatles的歌,听说他们是国外刚窜起的乐团,男孩才走进店里,柜台後的店员便对男孩招手。
男孩要离开村里去念书,如果说真挂心什麽,最挂心的就是他眼前的这个人。
对方却似乎不知道他想着什麽一般,只是从柜台取出他这些年工作存的钱要男孩带在身上,还把几张自己收藏的黑胶装进男孩的行囊里,也不管男孩到了学校有没有黑胶唱机能够放。
最後,他问男孩吃饭了没,不等男孩回答,便把早包好的油条放到男孩的手里。
要常写信回来。对方跟男孩说,清秀的眉宇这日显得格外严肃,说的彷佛男孩不再回来。
中国文化学院在台北市附近的山上,没有这麽远。男孩试图告诉对方。
可对方彷佛听不见似的,他停下要男孩记得写信回来的叮咛,看了眼时钟,便赶男孩去坐车。
错过这班车你要等很久。不顾男孩的迟疑,刚刚还很高兴看到男孩的对方,推着男孩走出唱片行大门。
我会写信回来。
最後,男孩只能这样跟对方说。
对方站在店门口,这些年愈发虚弱的眉宇,露出男孩许久没有见到的灿烂笑容,笑着点头。
那天的阳光格外耀眼,像是许多年前男孩高一开学的早晨,不同的是,这日,金黄的阳光洒在路上,映进男孩的眼睛里,刺眼不再,只像把男孩的眼前写满光明。
对未来抱满希望的男孩,往公车站走去,耳边响起他很久没有想起的一首歌。
猫王的「It’snowornever」。
耳畔回荡着当中歌词,男孩等来了公车。
队伍最後的他,依着排着队的人龙往前,跟着,听见熟悉的木屐声,答答答答的,朝着他的方向跑来。
是刚刚唱片行里的那人。
他从後头抱住了男孩,男孩还来不及反应,对方已经松开手,露出如同过往一样轻松自若的笑容。
「记得,这次回来要交个女朋友,」按着他的肩,对方明亮的眼睛盯着他,认真道,「不要让大学生看不起我们村子里的。」
应着对方的期盼,男孩点点头,上了公车。
车子发动,车下的对方跟着车跑,不住对他挥手,男孩试着挥手回应。
但渐渐的,尽管男孩不住回头,却再也看不见对方。
It’snowornever.
後来的很多很多年,男孩在梦里,时常会重见这一幕。
重见车窗外对他挥着手的青年、重见车上的自己不住挥手与青年道别,车子发动,而当车子开远,青年的影子愈来愈小,带着微笑的面容也愈来愈模糊。
每每梦到此处,从梦中醒来的男孩,他会深吸口气、闭上眼。
他会试着再入睡,希望,能回到当时的梦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