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嬌 — 01

1959年,所谓的炎炎日正午,灼灼火俱燃,听说有个台风慢慢靠近,听着几个大人说这样现象就称为暴风雨前的宁静。

然而,在农民眼里这份热情可谓是苦不堪言,相反的,换成小孩来说炎炎夏日简直是天堂,因为只有夏日才会有卖冰的阿旺伯会出现。

我眯着眼蹲在公共蓄水池旁,这些三姑六婆只要凑在一块就会讲到天荒地老,我只能边等着妈将衣服洗好丢在竹篓子里,边哄着背在我身後昏昏欲睡的小弟。

其实我并不喜欢跟着妈一块来洗衣服,严格说起来我根本就是被逼过来,反正这时代女孩子注定是要勤劳一点,要不我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大哥,我也不过才十岁的孩子何苦背着弟弟,每次到晚上我的腰部位都特别酸痛,但妈都说我就是不想做事才会说出一堆理由。

此时,远处传来小孩子们的嘻闹声,我听着手摇铃声知道是卖冰的阿旺伯又来了,心里闷着慌。妈分明答应会让我去买冰吃,但我看着她早已经忘记这件事,只顾着和其他人聊天,那个卖冰的阿旺伯是不会转进巷弄里,我只是静静蹲在那里,听着手摇铃声距离我越来越远。

此时,住在隔壁和我同辈的阿山朝着我喊了一声:「林春娇,你要不要一起去吃冰?」

我发誓我一直都很认真在忍耐,但请原谅小小年纪的我还是禁不住外在的诱惑下,最後我索性就将背上的弟弟解下放在竹篓里,在那个时候一心一意想吃上冰的心,压根没想过小弟可能被我吵醒,结果这一放,人就跟着阿山一块奔向前去,只是小弟的哭嚎声也同时揭开了我悲惨的命运。

傍晚,爸和大哥从农地回来,外头早就下着大雨,听说是台风越来越接近,当他们两人湿淋淋地走进来时,而那时候我已经跪在客厅足足有三个小时,但最惨的莫过於妈手上那个杀人藤编,一棍又一棍的在我身上刻印出大大小小壮观的痕迹。

爸爸看了我一眼,并未上前扶我起来,只是嘴里咕哝道:「小孩子过去就算了,何必打成这样,这让邻居看到好吗?」

爸是传统型的男人,多半不管家里的事情,顶多就念个几句,但对於急需救援的我根本没有帮助的一枚人物。

妈虽然已经打得我伤痕累累,可就是还在气头上,那只藤条硬是指着我的头说:「今天我如果没教她,以後嫁人只会被婆家人赶出来。」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哽咽的说:「是你答应我可以买冰,我也不过暂时将弟弟放在竹篓子里。」

妈听到我的答话,一股脑地又火了起来,又一次使劲地挥动藤条,吼道:「一个女孩子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也不想想你大哥和你爸在外面工作有多辛苦。」

眼看就要皮开肉绽,还好大哥此时冲上前阻止妈说:「妈,春娇她就是有嘴无心,平时她也是把小弟哄得很好,不是吗?」

大哥是我妈眼里的心头肉,在我家大哥的地位比爸还要高,可惜的是他读书读得不好,所以也早早跟着爸去农田做事,但是从小到大,他是唯一一个会关心我,给我零用钱的人,所以不管妈有多偏袒大哥,我依然敬畏他的存在,甚至是庆幸。

果不其然,听着大哥这话,原本举高的藤条犹豫的悬在半空,大哥朝我使了眼色,我急忙哀求道:「妈,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爸又喊了一声,「好啦,好啦,到底要不要吃晚饭,吃一顿饭都不能安静一下。」

妈这才收回手,边念边走向厨房端菜,「你看看你哥多懂事,不像你一样只会在家好吃懒做。」

其实这件事确实是我不对,但无论多少次听见妈嘴里那些酸言酸语,我的心里依然不会太好,从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听在我耳里就好像我连垃圾都不如,她老说有多後悔生了我,因为太多、太多次,现在我听着眼泪倒是流不出来,可心里却恨起老天爷的不公不正,因为最後悔的人该是我,谁让我生出来就是个女儿身。

要不是大哥扶着我起来,跪了三个小时的我差一些又跌在地。

吃晚饭的时候,妈夹了好几块肉到大哥碗里,等我要去夹的时候,那盘菜真的只剩下青菜,我只能夹了剩下的青菜放到碗里扒着白饭吃着。

对於妈的偏心和爸的冷漠,我总认为这应该算是这时代的常态,但有时候我却仍为了这些事情感到难过,晚上卷缩在床上的时候,眼泪也会不自觉的掉下来。

此时,本来疼得麻痹的双脚一阵舒凉感,我看了一眼才发现原来大哥拿了药膏替我涂药,他要我小声点别吵醒旁边睡觉的妈,我点点头,看着替我脚上擦伤口的大哥皱着眉道:「女孩子的腿如果长疤以後会嫁不出去。」

「好痛喔!」

「你喔,既然知道痛,为什麽放着不管。」

不知道为什麽鼻子和眼睛特别酸涩,我撒娇的说:「因为我知道大哥会帮我擦,只有大哥对我最好。」

「真是。」大哥随我一同笑着,然後他从口袋掏出零钱塞在我裤子口袋里,「明天去买糖葫芦吃。」

「不行,我如果拿哥的钱,妈会骂我的—」

大哥走过来,轻轻的抚着我的头说:「没事,大哥有在赚钱,给你一点零用钱还算过得去。」

大哥离开房间後,我从口袋摸出几个零钱,一心想着明天有糖葫芦可以吃,心情就觉得特别高兴,甚至觉得这个晚上大概能做个好梦。也许,妈待我并不好,可最少我有一个好哥哥,我们只要同心协力的对抗保守的妈,在这个家我还是能生活下去,我天真的这麽想着,眼皮也越来越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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