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們會是一輩子的姐弟吧 — 第一回

元少凌一直很努力,很认真,而老天也从没亏对她。一流大学建筑系毕业就考取建筑师,只是他还是初心者,但幸运的她,有好的学长姐。所以找工作也非常的简单,毕业後不久进了一间蛮有名气的建筑师事物所工作。

在台北市闹区非常好的地段,那边高楼四起,一栋比一栋高,高到觉得-高处不胜寒。

还有云深不知处。

不请客,不应酬,多工作多加班还有不买任何赘物是元少凌的人生哲学,他就是简约生活-断舍离术的最高实行者。人生愿望就是带领家人-一起脱离贫穷~

冬天的台北市,又湿又冷,几乎没有一天是放晴的。

在这个城市住久的人都一样。上班躲办公室,下班躲家里。除非有什麽特别的日子。

不然一年365天像打陀螺似的,就一天天这样过。

今晚又加班了。为了感谢学长姐的提拔,元少凌有工作就接,不会就问,比其它新人都来的勤快。技术人员就是如此,不用外貌,不用应酬,不用客套,不用抱大腿,一切都是实力至上,这也是她会选这类工作的原因,一切都掌握於自己手上。

(从这走过去搭最後一班捷运应该还来的及)

元少凌拿着在楼下投的贩卖机温咖啡朝公司的对面大楼看去。因为天暗又起雾,他也看不大清地上脚下有啥,小跑步走了过去。结果突然听到"阿~阿~"很大声,她被踩到一个物体而被拌倒,害她也跌滚到地上。

刚才那个阿~阿~的声响是人叫出来的(因为连被踩了二次)。

"好痛~~"元少凌望了望四周,雾有点散去,她才看清楚,她踩到一个人,是个高大的男人。

走近一看,这个....是电视上才有的剧情吧。一个国色天香。欧不是,长像非常俊帅的男人醉倒在地。但因为酒醉一动也不动。(所以现在是花生省魔术!?)

他刚才被踩到,虽然已酒醉不醒人事,但还是因为疼痛而面目痛苦皱眉。

"阿阿,对不起先生,你还好吧,我刚才没注意到脚下有东西,踩到你真不好意思"

摇了摇,拍了拍他,那人还真是一点反应都没,真不知喝了多少黄汤阿。

元少凌跟他说话也没反应,这麽晚上昏死在这,大概就二种结果,就是如电视上的捡屍那种还有没有人管继续躺着,可能被车或其它什麽压..............死吧...。

(不如叫警察送派出所吧)。元少凌很犹豫。只好翻找他身上所有物。

这人---基於欣赏的美丽事物的角度来说,还真是个秀色可餐的...漂亮男人。闭眼的睫毛比自己还长。哼哼。而且皮肤超好,俊帅秀气,身材也很好(像模特般有练过的)。

她爱画画,爱一切美丽的事物,不过都是纯欣赏而已。

翻找同时。她当然会不小心碰到他的身体,对方也有些反应。元少凌实在很无耐,自己其实也涨红脸,她长这麽大也只有交过初恋学长。而且还是那种纯纯的爱。她还是第一次碰到除了自己父亲之外男生的...。(终於找到钱包)

钱包一翻开--有几千元,有几卡信用卡,黑压压的也看不清楚。

没有健保卡,到是找到了驾照与身份证---

上面一张稚气极清秀的国中男生照片,旁边印着他的大名--

方亦轩。

(这名字好耳熟,像坐时光机般,回到国小初中时的记忆相簿里)

就是每次都跟她争第一个学弟,方亦轩,而且是根本不用吹灰之力对方一定是赢方。

元少凌这时就头痛了,如果她是有孔武有力女汉子,那就先把他揍醒再说。

(报4000元之仇)哼哼~~~

不过可惜她不是这种人,她是个个性温和有礼貌,对人体贴善解人意的好女孩。

这种趁人之尾的事她是做不出来的。而且基於同班情谊一场,至少把他带到安全之地。

然後再继续翻找---------对方也好似知道她在找啥,

迷迷湖湖中,从口袋拿出一张字条--

元少凌看完字条差点没跌破眼镜--

"我是GAY,我无害,请送我回家

我家就在附近大楼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冏,这真是天上掉下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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