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与L是大相迳庭的两个人。
L外貌高冷,私底下却是温柔、可爱甚至搞笑,心思细腻,还拥有我所欠缺的极大耐心,喜爱稳定平凡的生活,认为平凡生活中一样可以找到许多小趣味。
她跟我一样不爱看恐怖片或战争片,最爱的是可以嘻嘻哈哈大笑两小时的爽片、或是发人深省的电影。
P就完全不是这回事了。
她外貌呛辣,散发的气场强大,心思大而化之(真的超级,譬如她从没跟我吃过L或其他追求者的醋),没耐心,易怒,除去公司及看书,其实她对很多事情都表现出没差的态度。
爱看的电影,当然就不偏不倚是恐怖片跟战争片,血淋淋惊叫声恐惧喷飞那种,她爱死了。
不过还好她真的很特别,我不陪她看她也没差,所以交往後,除了偶尔我们会一起去看我爱看的温馨小片及爽片,她还是常常会自己去看恐怖电影。
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她很爱在生活中找寻刺激,而我偏偏是讨厌刺激的人。
平常约会去吃个好吃的美食、看个好看的电影、再到附近走走晃晃,我就觉得很棒了。
但她认为那样的人生太无聊、太无趣,几次这样固定的行程之後,她就会忍不住想找刺激的玩玩——譬如去六福村玩大怒神、云霄飞车、海盗船等等等。
我天性怕麻烦又超级胆小,从小就不敢玩这些游乐设施,尤其玩这些恐怖的玩意儿还要排队,每次排队时我都在想,头发上到底沾了多少在我们上空尖叫喊叫时喷出的口水。
而我想,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玩这些C/P值极低的游乐设施,就是那次跟她去玩的吧。
记得後来玩完後,满身疲惫又狼狈的我忍不住落下一句狠话:「你胆敢再吵着要来六福村,我就跟你分手!」
那是我唯一一次跟她说的分手。
啊,那年的我当然只是嘴巴说说,因为我已经没办法想像,没有她,我该如何过活了。
那时,她是我生活上的标竿,是我努力的方向。
那年三十岁的她,在那间外商公司已是受重用的小主管,而她的外貌又是如此出色(我们每次出门,她在路上总是会吸引不少路人的目光),又能把生活过得又懒又精采——不得不说,连我这种喜爱稳定又一成不变生活的人,都被她给激出活力满满。
每天跟她生活,总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她的脑袋动得很快,说出来的话常常引我发笑,她会去注意一些很奇怪细节(她曾经问过我,塑胶汤匙或玩具上面那个总会出现的小小圆圆痕迹是什麽),然後没耐心的她,又反差地珍惜她身上的每一件物品,譬如,她所有的衣物都是自己手洗。
那时在公司水深火热的我,多亏有了她,才让对我生活还抱有热忱与希望。
记得有一次,她忽然对我说:「你这样,到时自己一个人了怎麽办?」
我心一惊:「你这是要跟我分手吗?」
那时的我们,正牵着手准备要去国宾影城看电影,讲这个也太突然了吧?
但P这样的人,你是永远抓不准她想干嘛的。
她翻了白眼,「对,我要跟你分手,我们分手吧。」
P的确很特别。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类似「交往後,『分手』两字不要随便说出口」这样的字句吧?
而她才不吃这套。
所以跟她交往的六年期间,她大概说了一千次分手吧。
但当我们真正要分手时,她却噤口了。
啊,又说远了。
「白痴,不好笑。」
我生气了。
基本上,那一千次,几乎每次都会招惹我不高兴。
我深信着那段话,觉得说久了,恐怕真的会成真。
跟她说了,她总是不屑地回我「这样就会分手?那我们早点分一分算了!」
「你也知道不好笑,那还起这个头?找死是不是?」P一脸不耐烦。
「嗳,不然你说那话什麽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也该保有自己的生活,不要老绕着我转。」
「白痴,少往自己脸上贴金,谁绕着你转?」我马上回嘴,内心却不免胆战心惊。
啊,原来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失去了自我。
我说话变得很像她,思维变得很像她,连穿着、指甲油、香水、去角质的磨砂膏、沐浴乳洗发乳,全部都在不知不觉间,跟她一模一样了。
「没有就好。」她正忙着准备买电影票,没注意到我的胆战心惊,「我记得你说过你从小就很爱写作,不是还吹过国小作文都一百分?大学还拿过文学奖?怎麽现在不写了?我也想看你写的文章,这样才可以吐槽你。」
「现在最好有心情写。」我翻白眼。
是啊,那时的我应付公司接踵而来的鸟事就筋疲力竭了,怎麽有心情、有体力、甚至有灵感写文章呢?
说来讽刺,等到她终於看到我写的文章时,我们已经快要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