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恋爱小说我都觉得有一种被排挤的寂寞感,我就想,我们(如果真的有一个族群叫做「不懂得怎麽和人恋爱的女生」)是那个被生物分类法遗留下来的种族,当我们的头上读过条码机,读不出林奈二名法闪烁着的拉丁字母。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写给不恋爱、甚至不惹人怜爱的女孩的恋爱小说呢?
就如同标题说的,我的人生是一部暗恋史。
我今年二十五岁,活得非常失败,依然住在宿舍,念一个浮云般的研究所,怕出门,出门前先吞一颗药,有时就这样倒在门口,往上看,金属门把离我好遥远。最严重的是,宿舍不能养猫。所以我有一只很大的彩虹兔子娃娃,我平常称呼他兔子先生,当然他有名字,但那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晚上就假装他是一只活的兔子,在我的梦中和我一起喝下午茶,一起吃糖霜饼乾,饼乾上画着那些我不敢对人承认,其实我好喜欢的可爱东西:星云月球、云朵独角兽、粉红色水晶...然後在茶会最後,兔子先生会好绅士的脱了帽,给我一个甜美的抱抱。
但白天,白天里一切都无所遁形。
我在二十五岁以前未曾恋爱,我所感觉到最接近爱的,是羞耻与伤害。
以我能够知觉的极限,或说对「爱」的认知的成熟度,爱不是「在一起有多开心」(即使他可以发生在我的身体),爱是「离开时我有多麽悲伤」,换言之,「爱情」以一种只能测度其负向、其投影的状态存在於我的认知里面。
所以遇到对我很好的人,我会好紧张,好紧张,紧张到想逃。考研究所的那年,一个对我示好的年轻男生让我不得不在自己的手上「弄出点血来瞧瞧」,然後告诉他,「嗯,对不起,我是真的不行。」「我比你所能想的更加,更加的不好。」
我只能爱那些不爱我的人,爱那些注定要离开的人,只有悲伤,才能让我确定「那是爱啊!」。国中时听到别人对我有好感,吓得我直接走到垃圾桶前乾呕。
其实我好对不起她。
有些人恋爱像呼吸一样轻易,但我是那种,在北车里转来转去怎样都走不到蓝线的迷路人。
我想我不只是一点点残缺而已,我是坏掉得厉害,像酸牛奶加上过期的苹果,但别无选择的我将他们咽下去。
这时候,我就会想到很喜爱的影集,Effy吃药吃到茫时小小声地对着空气说:SometimesIthinkIwasbornbackwards,youknow,cameoutmymumthewrongway.Iheardwordsgopastmebackwards.ThepeopleIshouldloveIhate,andthepeopleIhate...
有时我真觉得自己是倒着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