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你带去唱片行,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Kate,该不会又分了吧?你们不是才谈没多久吗?」
Kate,本名叫作温凯特,是纪云烟的一票前女友中,少数不招人厌的,个性如外表般温柔淡雅,像是一朵飘逸於风中的小白花,善解人意、优雅如诗,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被害妄想症,不会整天担心着我会将纪云烟那狗男人从她身边横刀夺爱。
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但她是个善良的女孩,我还挺喜欢她的。
「如果你说的是那个像小白兔一样乖,文文静静的Kate,我和她早就分了。」纪云烟皱眉摇头道,彷佛是在嫌弃我的资料库跟不上他的速度。
「那⋯⋯你现在没女朋友?」
「嗯⋯⋯一半吧。」纪云烟若有所思了一晌,才回答。
「一半是什麽意思?」
「八班的仪队队长。」纪云烟像我使了个眼色,要我回忆一下。
「八班?你是说在运动会拉会旗,挺有气质的一七零妹子?」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个仪队队长好像是向之雾的国中同学,叫什麽石墨⋯⋯还是死墨的,总之,听说对方是个小心眼的妖精,长得挺好看,却总喜欢在背地里使坏。
纪云烟还真是什麽样的女人都沾得上边。
「所以,八班仪队队长是你的进行式?」
闻言,纪云烟从床上起身,勾唇道:「纠正一下,是未来过去式。」
「说人话。」
「言下之意,她将会是我的『准前女友』,五天後,会从现在式昇华为过去式。」纪云烟说得理所当然,却听得我相当不齿。
「既然你有分手的念头,为什麽不趁早和她说开?不爱了,还把她绑在你的身边,纪世美,你真下流!」
「不是我不分,是她说什麽也得让我和她在一起超过一个月,否则,速食恋爱会让她很没面子的。」纪云烟耸肩,表示无辜躺枪。
「⋯⋯」
我看,那个仪队队长怕是甩枪甩到脑子上,头壳坏去了,一个月的恋爱也没长久到哪去吧!
从我有记忆以来,纪云烟的外貌就和他的脑子一样,注定凌驾於凡人之上。
纪云烟有着高挺的鼻子、红润的双唇、与生俱来的牛奶肌肤,不仔细用放大镜瞧,还看不出任何一个毛孔。
然而,最让人嫉妒的,莫过於他那充满妖气的电眼,明明是个男孩,却长着一双雪亮圆润的明眸,加上那宛如轻羽般,翩翩飞舞的睫毛,眼珠子一转,眼角微微上扬的邪魅总把班里的女孩电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更别提上了国中以後,男性贺尔蒙的加持,让他原本就高於平均值之上的身高,再抽了十几公分,长成了令我望之不及的一百八十七公分。
简单来说,纪云烟又高又帅,是大部分傻女孩眼中的梦中情人,并且,他的帅是不加掩饰的,若要用画作来形容他的外表,那麽,他和怅然诗意、淡雅清新、超脱世俗的水墨画是八竿子打不着,倒不如说他是一幅抢眼的油画,由浓艳的染料绘成,每一寸都是强烈的光点,引人注目,无法藏於人群之中,便随之抛开束缚,游戏於人间。
然而,纪云烟凭着藏不住的妖气,在还不过成年的十六岁,就累积了一票前女友,而纪云烟的前女友们,各个都不尽相同,从美艳校花到清纯小白花;从天资聪颖到天生丽质,应有尽有。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每一任前女友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关於这点,我也曾感到好奇,到底是纪云烟,还是那些前女友的问题,我开口问过,但每一次,纪云烟不是草草带过,笑我不懂,就是用「腻了」当作藉口,到最後,我也索性不问了。
他说得也没错,我是不懂,感情图的到底是短暂的新鲜感,还是细水长流的永恒,在友情上,纪云烟能够一步步的伴我走过大小琐事,不论是好是坏,都历经了十六年之久,但为什麽,在爱情上,我看到的他却是那麽的三心二意,失去了,也不心痛,彷佛他早就知道那些女孩注定只是过客一般。
身为朋友,我也没什麽立场谴责他的爱情观,毕竟,滥情也好,专情也好,和他谈恋爱的人不是我,该怎麽爱,是他的自由。
但我很清楚,我要的爱情和他注定是不同的路线,我的恋爱学分为零,不像纪云烟战绩显赫,多到能打成一篇论文。
不过——在我这,爱一个人,即便无法与他携手迈向「永久」,那也必须以「长久」为前提,真心相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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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加更Par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