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幸福終點站 — 一

在京城中央的一个高中里,到处都是女孩子,分成了小群体讨论着手上的校刊

「ㄟ,你看了最新一期的校刊了吗?」

「看了,看了,果然四大校草的宝座还是由那四位拿下呢!」

「那四位都已经蝉联榜单整整三年,你还不习惯吗?」

「不过,我怎麽看,还是觉得楚书麟最帅。」

「才怪,明明就是我的秦明少爷最帅。」

「算了吧,争这个有用吗?反正第一名的人选早就出来了不是吗?」

「是阿,陆子涵可是连登了三年校草榜首呢!听说还有经纪公司看中他的身材,想签下他呢!」

「我也听说过,听说陆校草以自己的课业拒绝了对方」

听着这些八卦,秦明调侃着我

「我真的搞不懂,明明是一个女人,却非得女扮男装来上学,而且还成为了学校三年的校草,该说你强呢?还是得说你前面太平了呢?」

我瞪了他一眼,看他对自己的瞪不在乎的表情,叹了口气道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女装,但你也知道我家那顽固老爸阿,说什麽继承家业前,必须以男人的身分,将所有书都读完,还不能被发现,要不是因为家里有我的出生证明,我都怀疑我是从外面捡回来的」

秦明笑着回道

「你爸给你的条件也算还好了,哪像我爸,继承家业的条件是要我成为一名牧师,说什麽当了牧师後,可以陶冶我的心智,我的天啊,他以为他是麦克阿瑟吗?如果他是,那对不起,他不是我爸」

我看着话劳般的秦明,不由得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如果他不是你爸的话,那你就危险了呢!还记得上个来认亲的女人吗?」

听到我的话,秦明似乎想起当时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有必要用那个画面堵住我的嘴吗?」

看着秦明的表情,我忍不住笑了出来,秦明所在的秦家是京城地下社会的领导者

而他的老爸秦雄,更是秦家家主,是个权力滔天的男子,对於秦雄来说,这辈子已无任何追求了,只有一个遗憾,便是自己的儿女过於稀少,导致家中过於安静,许多有心人知道这件事情後,都会上门认亲,当然,这些人最後验出来的结果都不是他的子嗣,一次两次秦雄都认了,但事情多了後,他便开始不耐烦了,下令只要认亲失败的人,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小时候去秦明家时,刚好有人认亲失败,那个血腥的画面,让我和出来接我的秦明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从此之後,我再也没去过秦明的家

秦明看我笑着这麽开心,咬牙切齿地瞪了我一眼,我也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我们两个就这样站在走廊上互相盯着对方,一旁路过的女生看到这一幕,轻呼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火热,快步跑到不远处的墙角,用手机对着我们这里拍着,看到这情景,我们都无言了,这学校的人能正常一点吗?偷拍也就算了,要躲就别露出半个身体嘛,看那女生的样子,我们两人决定,先走为妙

"..."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转眼便到了下课的时候,收拾好自己的书後,我便慢慢地走向校门口,一路上,许多的女同学看到我,都露出痴迷与火热的眼神,甚至还有大胆一点的人,直接跑到我的面前,羞着脸递上一封情书,等我走到了门口时,管家大叔已经在那里等待着我,他看着我拿在手上的情书,还有书包里那股起来的地方,微微一笑道

「少爷,需要我帮忙处理掉这些信吗?」

我点了点头,管家大叔便将我手上的信还有书包的信都放进了他手上的袋子里面,以前我不懂为何管家大叔都要带着一个袋子,直到後来才明白,当自己装扮成一个男生的时候,他就认定自己在未来一定会是一个万人迷,便准备了一个袋子,来装那些写给自己的情书,虽然我对於管家这种想法感到有些无法理解,但想到管家大叔是跟着自家老爸一同成长的,老爸都已经做出让女儿当男生这种神奇的决定,那跟他一同长大的管家大叔,又能正常到哪里去呢?

回到家後,老爸又懒散的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完全没有一点京城首富的感觉,老爸看到我回来,立刻坐起来,严肃地问了一句

「你今天又收到几封情书啦?」

听到这话,我的嘴角已经无法自拔的抽搐起来,脑袋上都布满青筋,完全不理会他,竟直朝着楼上走去,老爸看我这模样,冷哼了一声

「不孝女,阿辉,带着给我看看」

管家大叔笑着将手上的袋子交给老爸

「嗯,三十二封,不错不错,有我当年的风范,哈哈哈」

老爸看着这些情书,大笑着,虽然我在二楼,但也听到了那些对白,忍不住嘀咕了几句

「还你的风范,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年的事情吗?」

吃晚饭时,老爸用一副严肃的表情鼓励我

「三十二封情书还不错,但我希望你不要自满,下次争取四十张」

听到这话,我脸上的青筋已经不知道爆出几条了,但我脸上还是一副冷漠的表情回道

「嗯」

晚饭後,我便拿了换洗衣物,走向了浴室,在浴室的时光,或许是我这十八年来,唯一可以当女孩的地方吧,不必裹住自己的胸部,让自己可以放松,小时候自己很讨厌洗澡,就像小猫一样,很讨厌那种湿淋淋的感觉,但现在我却很享受洗澡的时光,如果不是怕自己洗澡洗到晕倒的话,我甚至希望能一直洗不出去,当我洗好走出去的时候,突然想起秦明说很平的这件事,便走到一面镜子前,看着镜子反射出来的身影,喃喃自语道

「这不算小吧!」

之後,看了会书後,我便打算上床去睡了,睡前,手机里的信箱一直在响,我也没理会,直接睡去

(这本书是第一人称视角来写的,会有种在自我介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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