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我没想到我高中被渣男玩弄的故事那麽多人喜欢耶。」我自嘲的笑了笑,台下的观众也跟着笑。
《少女的颜色是粉红色》让我在网路上打开了知名度,有人给我最年轻喜剧表演者的美称,也有人称赞我是很有潜力的表演者。
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後,我加入了Popcorn专业的培训班,其中一个老师就是文忆年,不得不说他多年讲喜剧的经验还有写段子的技巧帮助我许多,给他上课时我真的被他的实力吓到了,平常都只有看他在OpenMic当主持人,很少有机会能听到他的表演,没想到他在表演和写段子方面那麽厉害。
成为大学生後,我一边读书,在课余时写段子,每两个星期讲OpenMic,假日跑培训班,因为缺钱也有在Popcorn当工读生,负责打扫,没有我讲OpenMic的日子我也会帮忙当音控,当幕後工作人员。
我的生活忙到不可开交,可却很充实。
我看着台下的观众,满是感慨。
如果我当初没那麽努力,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台下观众的笑声很猖狂,一点也没有要收敛的意思。
我收起笑容,恶狠狠地说:「笑什麽笑?你们不会失恋?你们就不要给我失恋,再笑的人我诅咒你收到好人卡到下辈子!」
笑声还是没有消减。
「看到你们这样真的觉得你们很没良心,真的道、德、沦、丧!」我大声地指责台下的观众。
「好啦好啦,话题扯回来。」我把话题拉回来,「当我在喜剧界小有名气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人生开始顺了,再也不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我顿了一下,「但是,人就是犯贱的生物,你明知道不能再接近那种人,可是、可是,就像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危险、会受伤、你也可能会因此失去生命,但你还是奋不顾身的去接近那个人。」
我以为我不会再受伤了,只要我不再主动去接近任何人,好好的自己一个人过着生活、讲着笑话,就不会再受到任何伤害。
但我就是犯贱的人吧,受了伤还是学不乖,像飞蛾一样扑火,以为自己会得到不一样的结局,可最终还是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大三时,我认识了学校理工科的学弟,明明看他一脸老实、那麽认真地追我,我便答应他的追求,与他交往。
……对啦,我就笨蛋啦。可是当一个人对你如此认真地追求你、关心你,你能不心动吗?
少女的颜色是粉红色,可恋爱中的少女也傻得可以、笨得可以、天真得可以。
恋爱会使人不对劲、智商降低、做出平常你根本不会做的事。
我以为这样的恋爱会持续甜蜜到地久天长的。
直到他生日那天。
那天,我为了要给他惊喜,向文忆年请假,确定好他在家的时间,打算带蛋糕替他庆祝,给他个惊喜。
他给了我他租屋处的备份钥匙,我开心的搭着公车前往他的租屋处。
到公寓楼下後,我爬到三楼时,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不对啊,一层楼只有他跟对面室友而已,他室友是上班族,这时候应该不会在家。
我站在楼梯口,人靠近他室友的房门外。
没有声音。
那声音持续从他房间传来。
我不是笨蛋,我当然知道那声音是什麽。
女生的呻吟声持续不断,甚至越来越猖狂。
再怎麽骗自己他是在看小黄片也骗不了,毕竟那声音真的太清晰,不像是电脑或是喇叭传出来的声音。
我颤抖着走向他的房门,手里紧握着蛋糕,不让它落地。
当我站在他房门外时,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声。
「欸,今天你生日,你不是要跟女友一起庆祝吗?」
「要啊,不过她跟我约晚上,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相处啊。」
「讨厌,你很坏耶!」我听见女生娇嗔地说。
听不下去了。
我拿出备份钥匙,慢慢地插入钥匙孔,不让他们发现。
插入後,轻轻地往右转,确定锁打开後,我快速地压下门把,打开门。
打开门後发现他和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光裸着在床上。
「呀——」女生因为我突然开门吓到尖叫,拿着棉被遮住自己的身躯。
「以、以澄,你、你这个时间怎麽会来?」他藏不住脸上地惊讶,也慌张地拿着棉被遮住自己的下半身。
「如果我今天没请假为你庆生的话,你打算瞒我多久?」我冷冷地说,「不喜欢我的话可以直接说啊,但你直接劈腿,算什麽?」
「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说……」
我自嘲地笑了笑,「不是这样?陈瑾辰,我二十六岁了,你他妈是不是真的把我当笨蛋啊?」
接着,我打开手上的蛋糕,拿出蛋糕往他们身上砸後说:「你们这对狗男女,祝你们下地狱啦!他妈玩弄别人的感情很厉害、很得意吗?就不要以後你们谁又劈腿谁!王八蛋!」
说完,我假装潇洒的离去。
可我又能去哪里?我都跟他半同居了,我的东西几乎都在他那边,说好不靠阿嬷他们,又不能让他们担心,他们的下半辈子都为我付出,我不想再让他们担心了。
我边哭边走在路上,也不管别人怎麽看我。
到底为什麽,我的感情总是那麽失败?我到底他妈做错了什麽?为什麽爸妈不要我,喜欢上的两个男生也玩弄我的感情?
我付出的真心,到最後在别人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没有价值,被践踏在地上。
我再也不要对谁付出真心了,再也不想谈恋爱了,再也不想当什麽好人了,反正好人最後都只会被欺负而已。
我在心里默默做出了一个决定。
别再当好人,遇到下一个人时,就玩弄他的感情吧。
我要当个坏女孩,Beabadgirl!
凭什麽男生能使坏,女生不行?
我最讨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了,所以我要当个坏女人!这样也许就会有人爱我了吧?
……开玩笑的,那也要有人喜欢我,让我使坏啊。
突然很庆幸自己成为了喜剧演员,现在的我能用比较轻松的态度看待在生活中糟糕的事了。
此时,我听到了一个悦耳的乐声。
我发现我站在一个唱片行外,而唱片行正在播放一张纯长笛的专辑。
他的笛声很温柔,瞬间让我的心情冷静了下来。
门口也贴着那位演奏家的海报,他长得很帅,海报上还写着他从小到大的经历和得奖纪录。
简单来说他就是一个天才、人生胜利组吧。
跟我简直是天壤之别的人。
我嫉妒着眼前这个完美的人,但又被他的长笛声给吸引。
好烦。这感觉就好像是你不想喜欢谁,但又被那个人深深吸引。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我走进店里,往新专辑摆放区走,拿起了那个人的专辑。
「水妖之歌」?
我翻到背面的专辑介绍,上面写着,水妖拥有十分美丽的外表,还有永恒的生命。
跟吸血鬼差不多嘛。
我继续读着介绍。
「但当水妖爱上人类,并为那人生下孩子时,便会失去她永恒的生命。」
「如果当你爱上一个人,你是否会为他牺牲永恒的生命,只为了与他度过余生?」
「本专辑收录卡尔·赖内克的长笛协奏曲《水妖》全乐章,以及六首经典不败的长笛曲,绝对必收、不能错过的一张古典专辑。」
……这写介绍的人满会写的啊,要不要来Popcorn讲OpenMic算了?
吐槽归吐槽,我翻回正面,上面贴着新专辑打八五折优惠。
价钱不贵,而且我在Popcorn打工的钱快拿到了。
於是,我就拿着这张长笛专辑到柜台结帐了。
这是我第一张买的专辑,我没想到竟然是纯长笛的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