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宫廷秘史--第四章 沉水香消,梨云梦暖,深院绣帘垂

大凌朝国姓为朗,立国距今已有上千年,与前朝不同的是,大凌朝为皇家兄弟共治,如今共有六位帝王,除却现在在浴池的五位,还有一个在军中。虽然皇帝有众多,但皇后自立国以来便只有一位。皇家祖训云:朗家兴旺于兄弟同心,为朗家子孙者,不可分家,须共娶一妻,齐入一穴,一母同胞者方为兄弟。一生只娶一妻,不得纳妾。如有违背者,则逐出朗家族谱,死后不得入祖坟。

朗氏一族源自上古翼狼,为翼狼与人类的后代,遂以朗为姓。朗氏一族体内有狼的血液,在朗氏内部是有像狼族一样的等级存在的。只有可以变幻为狼兽的男性才是朗氏的正统,才有继承家族和皇位的资格,在朗族中是至高的存在;玉碟上记为狼;

第二等便是只能维持人类身躯的普通人,身体素质比一般人类要强的多,与狼兽一等则不可同日而语,一般在军队任职或担任皇帝的侍卫;玉碟上记为男;

最后一等则是去势净身后与女子一样却用后庭承欢的次男,一般充作皇帝或皇后身边的近侍,主要承欢于男的胯下;玉碟上记作侍。

大凌朝虽然只有一位皇后,但后宫确实庞大的。帝皇们为了平衡各方势力,便会广纳女子入宫,充为后庭。但为了不违背祖训,这些女子并没有机会侍君,她们只可能伺候二等男性,充作他们的禁脔,并没有机会于外界联系,所产下的子女,并不入皇家玉碟,男则入伍从军,女则充作兽妓,供发情期的战马或猎犬发泄欲火。军妓于她们来说亦是痴心妄想。

话说,朗家共妻的传统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朗家因为是上古翼狼的后裔,身体素质比不同人类强壮万倍有余,便凭着一身本领跟着别人打天下,封侯拜将,娶了几房美妾,繁衍子孙。

经过几代人的繁衍生息,朗家成为当时的名门望族,当时已不再是战火纷飞的乱世,而是繁华富足的太平盛世。子孙们耽于享乐,沉于欲海。兄弟之间夺家产,抢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分家之后便肆意挥霍,家是越分越小,出生的婴孩也渐渐不足,新生命便是能顺利降生,十有七八就在成年前夭亡了。

朗家便一直磕磕绊绊的存续着,一直到第81世,诺大的朗家就仅剩了兄弟两人,且早就失去了化狼的能力,只不过身体比其他人强健一些,在深山里以打猎为生。

这兄弟二人从小便在深山里嬉笑打闹,相依为命,父母早亡,兄弟情份自不一般。

二人身具神狼血脉,对山里的大小走兽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别人打不到的老虎、花豹等猎物,对兄弟二人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二人便如此积聚了一定的家财,兄弟二人也到了该娶妻生子的年纪。二人在深山里长大,一般人家并不愿将女儿嫁到山里吃苦。

且兄弟二人自小便对一起打猎的老猎户家的女儿情有独钟,老猎户也对这两个小伙子另眼相看,也同意将女儿嫁过去,只是不知嫁给谁。

大哥一听这话,当下便跟老猎户下了礼金,打算将心上人让给弟弟。谁知回家与弟弟说,小弟却不同意,

“哥,我们哥俩自小便在一起,如今要娶妻了,我也舍不得跟你分开,我知道你对云儿的情意,让我放弃云儿是万万不能的,与其因为一个女人伤了我们的情份,倒不如你我兄弟共娶一妻,共同把咱们的家经营好。”

大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考虑到在深山里也并无世俗束缚,人活一世多劳苦,倒不如随自己心意活得快乐一点,也就答应了弟弟的提议。

兄弟二人仍按照约定于老猎户家娶了新妇,新婚之夜,便对新娘说了他们的决定,新娘在一瞬的惊愕之后便喜不自胜,原来洛云对朗家的两位哥哥甚是仰慕,原本听爹爹说要将她嫁给二郎的时候,心里很是失落了一阵,害怕自己嫁过来之后对大郎情不自禁的做出丑事,如今得知自己嫁给两位夫君,心里便抑制不住的高兴。

兄弟二人见美娇娘这喜上眉梢的样子,心里哪还有不明白的,当下便想提枪入洞,只听屋外传来一声狼嚎,兄弟二人当下便被吓的一激灵,原因无他,两人在这山里住了20多年,并没见过一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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