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妙可是一个宅女,能不出门尽量不门,原因自然是因为懒咯!天天在家里抱着电脑,恨不得把眼珠子镶在电脑上。
有人就要问了,那她不干活怎么养活自己?答案自然是很明了的,这年头网上的写手一抓一大把,她自然就是那芸芸众生里的、小透明了。咳咳,言归正传哈!
灵妙可刚签约了一本女尊文在某点上,看着不怎么动的收藏心那个塞啊!于是决定铤而走险,打插边球。嘿嘿,效果那叫一个好!收藏一下子就涨上去了,兴奋的灵妙可伸手端起一旁的杯子,准备喝点水润润喉。
可是,她忘记了杯子里的水,是她三分钟之前才倒进来的。
水刚喝进去,灵妙可就被烫的喷了出来,起身不停的跳脚。水落在笔记本电脑上,电脑吱吱作响,灵妙可大叫一声冲了过去,“不会坏了吧!”就走过去拿起桌子上的纸擦拭着。
边擦边念叨着,“这本本才买来一个星期,花了我三十八张毛爷爷,可不要出事啊!这个月我可就指望你生活了!”
低头专注的擦拭键盘的灵妙可没有发现,笔记本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空洞,黑漆漆的正向她的方向游走。慢慢的,它把灵妙可给吞噬了。
如果要问灵妙可,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她一定会说,是写了女尊文!如果问她,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她会答,回到前三分钟,倒了那杯柠檬水!
如果、没有如果!这些设定都不存在!
她灵妙可,竟然赶上了一回潮流,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了自己写的小说里面!成为了里面最“性”福的角色,女主!那个被她设定好的,准备虐来虐去的女主!这、难道是报应么?扶额、她最喜欢的素1v1啊!
好了,我们来扒下灵妙可穿越的地方。此地四面环山,往上看只看得见白云,往下却别有洞天。谷底四季如春,路旁参差不齐的分布着桃树,懂行的人一看便知这是阵法。不懂的人踏错一步,会立即死亡。
这剧情刚好是她设定的,所以她自然不会出事。现在她走的剧情应该是她女扮男装,不小心闯入了绝情谷,被老谷主的女儿缠上。之后绝情谷的谷主花弦看不下去了,挥挥手吩咐人把她送走了!而外面,有几个男人满世界的找她。此时出去,不就是送羊入虎口吗?
知道剧情还这么做,她脑袋被驴踢了啊!反正设定好的花弦是绝情断爱的,绝对不会对开了金手指的女主动情,那么呆在这里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被纠缠,凭她还收拾不了一个被娇养长大的刁蛮小姐?哼!
作者的话:本文要看肉肉有的等了,建议先收藏~要看肉肉,可以先去舞娘那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