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国,某个名叫普尔东尼的小镇。
因为宜人的气候和淳朴民风,林隽早在几年前就选择这里作为他的定居之所。
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在三十岁时,就住了进来。
————《路易斯·派恩的日记》
清晨的阳光温暖和煦,明亮而不刺眼的光线透过落地窗,照射在布置温馨的卧室内。
此时,床上睡着一名十四岁的少女,乌黑卷曲的头发像海藻般散落在白色的枕头、被子上,漂亮精致的五官,肌肤白净透着红润,那是一种十分健康活力的青春气息。
这是一张纯洁无瑕的东方面孔,少女还在酣睡,可她床头的闹钟却按时响了起来,一连串儿的叮叮叮像是追赶鸭子过河一样将少女吵醒。
她从被子里伸出一只白嫩细小的胳膊,动作熟练的关掉了闹钟,期间只是不满的皱着眉,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过。
但她还没有继续睡够两分钟,房门又响了。
叩叩叩……声音不大但富有节奏感的敲门声落在少女耳中,像锤子一下一下敲在她心上,她再也忍受不了,一把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以此来蒙蔽自己的耳朵。
“云娇,起床了,今天是周一,你要去学校。”低沉磁性的男性嗓音在门外响起,门外的男人继续用那只修长好看的手指敲在门上。
不绝于耳的骚扰声终于让少女再无半点睡意,她一脸懊恼的掀开被子,一边下床一边朝房门嚷嚷:“林叔叔,你别敲了,我已经起来了。”
她穿上毛绒绒的白色兔子拖鞋,揉着刚睡醒的惺忪睡眼去开门。
几乎就在她开门的那一刻,门外身穿高级定制西装的男子停止手上的动作,将手自然而然的垂于身侧,用那双蓝的像大海般深邃的眼眸打量眼前的少女。
乌黑弯曲的头发乱糟糟的,脸没洗,牙没刷,眼睛好像也没睁开,半眯着,身上的吊带睡裙皱巴巴的,脚上的拖鞋也穿反了。
他不动声色的抬起左手手腕,右手拉了拉衣袖,露出手腕上那块价值不菲的名表,又很快放下。
“如果不想迟到并被老师罚站的话,你还有五分钟的时间洗漱换衣服。”低沉的嗓音像是小提琴弦尾发出的悦耳音色,男人蓝色的深邃眼眸中透着些许无奈,“早餐在桌上,等下你记得带上,我去车上等你。”
说完,他转身,迈开一双大长腿,快步去了外面。
云娇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打了个哈欠,小声嘟囔道:“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啊,这个时候不应该对我来一句,‘不去上学,我养你好吗?’ ”
她用了三分钟洗漱,两分钟换衣服,然后拿上书包和早餐坐进外面的黑色轿车后座里。
早餐是奶油面包和纯牛奶,云娇并不喜欢,她怀念以前在天朝吃的豆浆油条。
但为了不饿肚子,她还是咬一口面包,再咬着吸管,就着一口牛奶喝进肚子里。
这种称不上优雅斯文的吃相从后视镜落入男人眼中,他皱眉,又很快松开。
一声轻微的夹掺着无奈的叹息声,还只是个孩子罢了,以后慢慢教吧。
云娇听到了,但她装作没听见。
半年前,她唯一的亲人去世,这个名叫林隽的男人以她父亲朋友的身份成为她的监护人,并在两个月内将她带到国外。
毫无疑问,他是个中外混血儿,高大英俊的外表,优雅冷矜的姿态像个英国贵族,而且十分有钱。
所以云娇一直怀疑他并不是自己父亲的朋友,可若不是朋友,又为何收养她?半年的相处让她了解这个男人的脾性性格,绝不是新闻上所说的那种恋童变态,相反,他十分绅士,尽管对人冷淡,但从不失礼。
无论什么情况都尊重她的意见,除了带她出国和不让她因为睡懒觉迟到。
名义上,他是她叔叔,但云娇对他并没有长辈与晚辈的亲昵和叛逆。
因为这涉及她的一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