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GL】你这个坏蛋--100 淋漓尽致的快感

对了,我曾注册了一个拍卖网站的帐号,在页面上贴上自己拍摄商品的照片。

你说用什麽拍?我记得好像是用canno的相机吧,当然现在那台相机理所当然的落入我家老姐手中。之所以没有用手机拍的原因应该是像素(30dpi)过低,欸,先别急着吐槽,那只手机不管什麽角度甚至连背光自拍都超好看的啦,真的。

或许是因为网拍(注:网路拍卖)经营成功的例子不在少数,所以啦,当时我也想过以此替代打工,不用出去在家里蹲感觉很好。你知道我很懒惰。

你问我卖什麽?

就大暮先生的一些漫画。当时很迷咢(牙之王),所以买了一两本,是有成交过一笔生意,後来就没什麽再管,因为等待的时间总是如此漫长。说到这里,我很佩服敢「一元起标」的卖家耶,为什麽你知道这个商品一定有人肯为它竞争呢?是因为商品本身名气吗?还是卖家的忠实客户呢?不然是什麽?

明明就很普通的东西,在多数人的竞争下变得很抢手;明明本质没变,在得不到的人眼中变得弥加珍贵;明明是这样,是什麽蒙蔽了双眼咧?

好怪喔,不觉得吗?

难道是阿虏(<美食猎人>主角)说的独行熊(捕获级数37)同性竞争原理吗?

宝贝,你确定葡萄真的甜吗?

* * *

没多久,小丑的疯狂响宴结束,就像萤幕投射出大大的「The End」,告诉你这部片结束了,

毫无疑问地 散场。

(你就直接说垃圾车走了不就好了?)

说真的,我着实爱这样狂乱的感觉,像这样全心投入一件事情,将其余琐事抛到一旁,只顾着往前冲,享受彼此的笑容的用心的努力的互相帮助,享受当下淋漓尽致的快感,亦享受冷潮热讽。

什麽考试报告作业讨好老师亲近系秘,通通管它去死。

曾经如此。

「老婆!」

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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