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安之书 ( H )--失忆症(四)

周明知道自己撞了人,他也知道自己喝了酒。他知道撞了人应该要马上停车,把人送到医院,可是他知道自己的车速有多快,货车的冲击力有多蛮。他只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现场,他就知道,人肯定是没了。没了,人死了,他也知道自己的后半生完了。可是,他还是害怕,他之前从来都没有干过违法的事情,可他也知道杀人要偿命,他还是怕了。他的心快从嗓子里跳出来,他的手心全是汗,他几乎快要握不住方向盘。

他最后还是跑了,他没胆子留在那里,那里可是折了一条人命的地方,他想,反正也死了,救也救不活了,他留在那里肯定是要被抓的,还不如跑路的好,至少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

他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出租屋内,想收拾东西做个亡命之徒。可是他太累了,太疲倦了,之前他的精神高度紧张,逃离现场用了他全部的力气。他想,先睡一觉吧,睡醒了再逃,要是睡觉的时候被警察抓了,是他活该,是命,至少,让他先睡一觉。不然,他是真的要没命了。

一觉醒来,酒醒了,逃跑的胆子也没了。他也不敢再去跑货了,他每天都缩在这个狭窄的出租屋里,不敢见人。他害怕有警察找上门来,感觉四处风声鹤唳,一有点不寻常的动静他就高度戒备,每天一惊一乍,神神叨叨。他害怕听见警笛声,每次听见街上驶过的警车鸣笛,他都担心害怕是不是来抓自己的。他晚上也睡不着,一闭眼就是现场的淋漓鲜血,这几天,他几乎没有合过眼,没有好好吃点东西。他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憔悴,眼窝深深地凹陷,不过几天,头上连白头发都冒出来了,不过四十几岁的人,看着都快六十了。

他每天都把自己裹在那床泛黄的棉被里,无时无刻不再担心被警察找上门来,可是,等警察真正找上门来的时候,他的心中只有如释重负的轻松。

“我不逃了,是我撞死了人,我认罪伏法,我犯的罪孽,该枪毙枪毙,该下地狱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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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扶在街上逛了一下午加一个傍晚。她中午的时候结束了和方警官的会面,方警官让她不要把伤疤的线索说出去,条件是替她争取到最重量刑。她自然是心动的,只要能让那个混蛋受到应有的惩罚,她就愿意付出所有代价。她虽然应承下了方警官的条件,可她心里还是隐隐有些担忧。方媛不过是个小警察,她有那么大的权力可以影响判决吗?如果不告诉其他警察,万一罪犯跑了怎么办?那岂不是不能替姐姐报仇了?不行,她不能冒这个险,她根本没有赌一把的机会。于是,林扶掏出手机,拨通了警局的电话……

夜幕降临,黑色给这个城市带来迷离的魅力,也带来暗藏的杀机。

林扶回到家门口,掏出钥匙,插进门锁,却转不动。倒腾了好一会儿,她才发现是自己转反了方向,寻常的锁,都是右转开锁,这个确是左转开锁。废了半天功夫,她终于把锁扭开,她打开门走了进去,正好看见沈过从厨房方向走了过来。林扶朝他微微一笑,沈过也点头致意,两人算是打了招呼。林扶发觉,沈过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身材和脸都没得挑,性格严肃沉稳,还很疼爱女儿,是外冷内热的慈父,难怪姐姐愿意嫁给他。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口处的两颗扣子没系,露出喉结和脖子下的一点皮肤,禁欲中带了些随性,举手投足间都是令人着迷的性感。

林扶不禁咽了一口口水,她的目光继续打量着沈过,发现他衬衫的好些地方都湿了,甚至连裤子上都沾了水渍。她温柔地询问:“姐夫,你怎么衣服都湿了啊?”

“我刚才去厨房接水,结果没拿稳杯子,泼在自己身上了……”沈过慢慢地解释,随后又补了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洗漱之后就早点休息吧!”

林扶看向厨房的方向,浴室在连通厨房和客厅的通道之间,此时应该是未绪在洗澡,她看见暖黄的浴灯亮着,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她正想问饮水机不是在客厅吗,怎么到厨房去接水了……可是,沈过最后的那句询问却让她什么都问不出口,虽然只是一句平常的问候,也足以令她心花怒放。

“谢谢……姐夫,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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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街11号,出租屋内。下午六点。

“确实,一命抵一命,世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你撞了两个人,肇事逃逸,是该下地狱。”方媛盯着周明脸上那道疤,愤恨地说。林扶一点也没夸张,那道疤确实又深又丑,让她想起了一种在脸上刻字的古老刑法。“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黥刑就是用刀刻人的皮肤,然后在人的脸上涂墨,这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更是一种精神羞辱。而那些脸上的墨痕,会伴随犯人的一生,时时刻刻标记着,这是一个有罪的人。

“两个人?什么两个人?我承认自己喝酒开车撞了人,也只撞了一个人,哪里来的两个人?”那张被疤痕贯穿的脸露出垂死挣扎的疑惑,方媛这才看清了他的脸,面容瘦削,形容苍老,颧骨高高地突起,一看,就是穷凶极恶的长相。

“你不要狡辩……”方媛还想再说,却听见周围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环顾四周,发现出租屋已经被围满了警察。侦查小队的队长站在她的身后,他们两个人一向不对盘,见方媛转过身来,他叼着一根烟,充满敌意地对着她嗤笑一声,说:“方媛,你可以啊!知情不报,偷偷和罪犯交涉呢这是,啊?人要是跑了,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我看你是不想干警察这行了,弟兄们,给我把这个周明抓起来,绑回所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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