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在我住的隔壁搬来了一对夫妇,丈夫好像是某知名外企的什么什么项目的经理,总是一副很忙的样子,但薪水丰厚,妻子便在家里当了全职主妇,一心一意的操持着生活。那对夫妇都不是喜欢跟热闹的人,搬过来这么长时间,我也不知道丈夫的名字,只是听过他在离开家门前对太太讲:
“爱玲,今晚我不会回来了,你记得锁好门。”
看来爱玲就是太太的名字了。
爱玲的老公不在家的时间居长,往往一星期才回家一趟,这段时间里便只有爱玲一个人留在家里,但我也不曾见过她有熟稔的闺蜜亲友过来探望她,偶尔下楼倒垃圾的时候会跟她打个照面。
“关先生,”她在二楼和三楼楼梯的拐角处停下脚步,为我让开下楼的通道。我生性对女人羞涩,便含混的冲她点点头算作打了招呼。
“关先生,”她在我背后叫住我。
“是、是,您有什么事?”我拎着两个黑色大垃圾袋回头的样子想必傻到了极点,但也不好把它们放在地上。爱玲看着我慌乱的动作淡淡的笑了,她穿着一身白裙子,在昏黄灯光的楼道里,裸露在外面的肌肤竟然比布料还白,像半透明一样焕发出惊人的美。
“您掉了这个。”
爱玲弯腰从地上捡起来一个皮夹,那皮夹虽是黑色的,因为使用的年头太多,外面裂了不少口子。但至今还未发生过钞票逃逸的事件,便在我兜里存活至今。
“啊,谢谢您,太太,那是我的钱夹,”我面对着别人家的太太,紧张的忘记了双手都被垃圾袋占满,就这么径直的把手伸了过去。
“您真有意思,关先生。”
爱玲向我走了一步,双手把我的钱夹托放我的手心,之前一直没注意到,就在那里静静存在着的事物突兀的映进了我的视野。
那是一颗红色的小痣,位于爱玲饱满的,把连衣裙胸前的图案撑的鼓鼓囊囊的右边乳房上侧。
我呆住的样子一定傻透了。
因为爱玲她被浓密长睫修饰的眼睛里的笑意是多么浓郁啊。
「女人站在楼梯上对着男人掀开大腿一侧的裙摆,居高临下的对着呆呆望住她的男人翘起红唇。
“给我舔。”
她的奴隶便充满感激的,爬到她的脚下,亲吻她像十个红玛瑙一般晶莹剔透的脚趾,舔舐她白皙的肌肤,避开牙齿小心翼翼的亲吻。
“我的玛丽亚,我的圣母,”男人用痴迷的眼光仰视着他的女神,终于如愿以偿的吻上了她的泉水……」
不,不对。我一行一字把刚才在电脑上所打的字迹删去。理想的女神不应该是这样,这种妖艳的做法只会让男人痴迷一时,我所沉迷的,能让人感同身受去爱抚的女性应该是更加优雅,更加轻缓,游刃有余的女性。想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瞬间投射出一位女性的面孔,她的乌发披散在身后,光着脚,穿一身白裙,在漆黑的封闭空间里只有她发着盈盈的光亮。
没错,我的女主应该是这样,她是百合,而不是玫瑰。我又有了灵感,下笔如飞的把这篇小说的后半节匆匆记录下来。
“呼,终于完成了,”我坐在椅子上长出一口气,把小说发给编辑后便丢开键盘摊成一滩。
说来惭愧,我其实是个靠投稿给散发可疑味道的三流杂志写色情小说为生的小说家。大学时读的文学专业,托此我有了文字功底,刚开始也写过一些生涩的文章投到有名出版社去,但十之八九没有回信,最后抱着还不行就改行的念头四处投了一篇以男女欲望为主题的短篇小说,居然被一家杂志社采用了。作为上刊的条件,他们让我把小说里的情节改的更加露骨,男女直白的挑逗和漫溢的情欲,把文字都侵染的湿漉漉的,但为了五斗粮,我就此作为一名情色小说家出道了。陆陆续续投稿的小说全都被采用,甚至有几篇还卖的相当火,我便成了这家杂志社的常驻作者之一。
“要是能大卖就好了,”我蹬着地板让椅子的齿轮带着我往后滑,“要是我有足够的钱,”我就可以专心写我所钟爱的文学作品,就算卖不出去也没关系,总会有人欣赏的,我的心灵之友。
椅背轻轻磕在墙面上,咔的一声,我的头靠在墙壁上懒得动作。这时候,透过隔音并不良好的墙壁,我似乎听到墙壁的另一头传来了女性的呻吟声。
隔壁不就是爱玲他们家!
我把耳朵贴在墙面上,这样听的更清楚了。
“呜,不行啦,好胀,人家的小穴都叫你插坏了,呜嗯,”那声音惊人的娇美,带着泣音更能激起人心里的冲动。
“啊,啊,啊,不行了,要去了,啊啊啊!”高昂的一声尖叫后,男人醇厚带着餍足的声音响起。
“太太,您潮吹的水真多,把我的衣服都弄脏了。”
“嗯,都怪你插的人家太舒服了。”
“那我来让你更加舒服吧,太太。”
接下来就是粘腻的水声和皮肉拍打声。
我粗喘拉开裤子,握住早就硬邦邦翘起来的阴茎撸动。
太太她,在床上的姿态究竟如何呢?
想着先前在楼梯口瞥到的那颗小痣,我前所未有充满迫切的并深深嫉妒着隔壁正在她床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