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音乐系里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临放假前组织聚了一次餐,沈煜城和大家玩的比较开心,气氛使然,也多喝了几杯酒。
回到家,迷迷糊糊的打开房门,沐雪站在门口已经有些不悦。沈煜城立刻识趣的跪在地上给沐雪行礼。
脖子后面的衬衣暴露在沐雪面前,这让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一个红色的,极其明显口红印。
沐雪皱了皱眉,一股怒气涌了上来:“这是怎么回事?”她抓着沈煜城的衣领,重心不稳让他一下子摔倒了地上。
沈煜城抬起头来一脸无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衣服脱下来你自己看。”
他立刻脱下自己的衬衣,看到口红印的那一刻也十分惊讶。“这个……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我不知道。”沈煜城对沐雪解释着,满脸的惊慌和无助。
沐雪蹲下身子,视线与他对其“你知道吗?脏掉的狗,主人是不会要的。”
沈煜城当然知道自己做了多严重的错事,想起来上一次只是因为说错话就受到了那么严重的惩罚,懊恼和恐惧就慢慢折磨他的心头。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沈煜城绝望的解释着。
他膝行两部,忙乱的摸上雪的脚,却被面前的人一脚踹开。
“求求您相信我,我不脏,我真的不脏”他跪在地上颤抖着,不断哀求。
“给你一个小时,把你自己和你的狗衣服处理好。”沐雪冰冷的命令道。
沈煜城连忙应了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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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后,沐雪在看到沈煜城的时候,就发现他正泡在浴缸里,手里拿着一把刷子,原本白皙的皮肤,从头到脚毫无意外被刷的通红,有些地方已经渗出了血珠。
嘴里还不停念叨“我不脏……我不脏……”
不知道他这个样子在浴室里呆了多久。
看到沐雪走了进来,他立刻跪直身子。
笑着说道:“主人你看,我真的不脏,我都洗过了,我不脏”然后拿着刷子,在后颈处使劲的刷了两下。
沐雪这时候猜发现,原本衣服上有红痕的后颈位置已经变得血肉模糊,比身上任何一处伤口都要恐怖,有些皮肉已经翻了出来,鲜血正不断往外冒,染红了整片后被。
“你出来”
沈煜城立刻从浴缸里爬出来,跪倒沐雪脚下。眼神里透着不安。
仔细看,他后颈处更是触目惊心,伤口比她想想的还要严重。她看向那把刷子,这不是前两天刚买的那把鞋刷子吗?虽说是没有用过的。
“我问你,你从哪里找到的刷子?”
“从……从主人的鞋柜里。”
沐雪笑了,这傻狗,对自己下手可真够狠的。
刷子虽然没有用过,但是也不干净,伤口不浅,所以,让他的医生过来把伤口处理好。
医生走后,沐雪看着躺在床上的沈煜城:“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处理好,别让她们再来恶心我,再有下一次,这辈子都别想出现在我面前。”
沈煜城打了个冷颤,连连点头:“好,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