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番外写马贩的故事,只有一章,一样是女大男小年下。
※下章收费,傻子霍琰的肉,1400字up。原先设定是霍琰恢复前,都没真正吃到最後一口肉,因为离娘下不了手,可是我也想写傻子的肉,所以《想要》这篇番外就当作平行时空来看好了。
※下下章收费,正常霍琰的小肉,有糖,1700字up。
※唠叨一下:小说是小说,虚构的爱情不能套用在现实中的两性关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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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力格的女人,是勒妲。
在他还是个少年时,勒妲的骑术已经远近驰名,她长相粗犷,身材高大,不输男人,脾气也跟男人一样的暴躁。
草原上的男人喜欢挑战,有许多人想征服勒妲,想当她的男人。
但勒妲总是嗤笑。
「你追得上我再说。」
她的第一任丈夫,并不是本族人,而是邻族的骑术高手,对方略胜一筹,勒妲嫁给他。
可惜对方受不了勒妲的脾气,没几年两人就不欢而散。
西边部族的王子慕名而来,跟勒妲赛马,并驾齐驱,王子很喜欢勒妲,将她带回去。
可是王子还有其他女人,勒妲很骄傲,她可不愿分享自己的男人,於是又回到族里安顿。
等到卓力格成年,勒妲已经没有当年那麽暴躁,她沉稳,但骑术仍然优秀。
卓力格也想征服勒妲,但勒妲并不是愿意跟任何人赛马,否则每天光是排队跟她竞争的人,就能排到中原的京城去。
卓力格发现一匹烈性的野马,然後去找勒妲。
「我能驯服那匹野马,要是我做到了,请你跟我赛马。」
勒妲对他有点印象,在族里,卓力格家特别有驯马的本事。
「小家伙,那可是匹危险的混帐,我也不见得驯得了牠。」
勒妲脸上已有一丝历经风霜的沧桑,但被她叫「小家伙」,卓力格还是很不服气,如果他有机会上她的床,一定要让她知道他的「家伙」可不小。
驯服野马并不容易,但卓力格办到了,如愿跟勒妲赛马,输她一大截。
原来光是有想征服的心,没有用。
卓力格勤练骑术,赢了族里同龄的全部青年,隔年再去找勒妲。
「要是那些想赢我的人,每年都来挑战,我可没时间照顾我的马匹了。」勒妲说。
「我帮你把该做的事做完,你只要给我赛马的时间就行,要是我又输了,就替你驯十匹野马。」
卓力格不但有驯马的技术,还挺会做生意的,勒妲又答应他,但他又输了。
不过这次进步很多,他只落後勒妲八个马身。
第三年他再去找勒妲,只输了五个马身。
「我当你的女人。」勒妲对他说。
这是卓力格意想不到的回答,他追问原因,勒妲很坦率,也很实在。
「第一,你长得挺英俊。第二,我不想再赛马了,那些追求者很烦人。第三,我体力下降了,需要有个男人分担照顾马的工作。」
於是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跟勒妲交欢,简直是厮杀,是搏斗。
尽管她说体力下降,但在床榻上,勒妲仍像头发情的母马,她甚至想征服卓力格。
她骑在他身上,嘴角弯起一个要笑不笑的弧度。
「让我看看你是不是跟那些配种的优秀公马一样行。」
竟然把他跟马比较,卓力格气结。
可是他又爱死了这样的勒妲,成熟火辣,充满挑衅,活力十足。
勒妲有力的双手按在他胸膛上,结实的大腿撑起臀部起落,她甚至掐着他的颈子,眼里燃着野兽般的火焰,如果她手上有鞭子,卓力格毫不怀疑她会因为亢奋而鞭打他。
两人像赛马一样流轮骑乘对方,大汗淋漓,也痛快淋漓。
勒妲毫不遮掩的淫叫,隔天全族的男人都肯定了卓力格的男性雄风。
卓力格也挺自豪的,他可是将童贞献给勒妲,能让勒妲满意,再好不过。
大抵来说,床上的战斗力,两人是旗鼓相当,无分轩轾。
新婚那段时间,卓力格像头畜牲,不分场合,随时操干勒妲,有时浑身沾满草屑,有时甚至在冰凉的湖水里。
疯狂而甜美。
勒妲的内心与外在皆健壮强大,卓力格有时觉得,她错为女儿身,如果勒妲是男人,他在她面前只有臣服的余地,并且是出自天性对真正强大的雄性那种崇拜。
还好勒妲是女人,她有炮弹般丰满的乳房,湿润的阴穴,雌性特有的宽阔臀部,以及偶尔流露对於年轻男人的母性温柔,这使得他们能成为并肩伴侣。
他们从不说什麽甜蜜柔软的话,要是想表达对彼此的情感,就心照不宣交欢整晚。
他们会争吵,但是吵不久,总有一个人会生气地骑上马,冲出去,等到夕阳西下回来时,两人气都消了,就吃烤羊肉喝马奶酒,当作和解。
「我要是在年轻时遇到你,大概会天天跟你摔角。」勒妲说。
是啊,卓力格很庆幸,他遇到的是现在的她。
「我比你老,会比你早死,要是我生病了,就给我喝麻痹草煮的汤,使我昏睡,再把我拖到有狼群的地方,让牠们吃了。」
勒妲这样对卓力格说的时候,他沉默很久,最後抬起头来,回答她:
「好,那麽我也一样。」
两人都如此骄傲,不愿对方看见自己狼狈凄惨,更不想拖累对方。
卓力格羡慕那对汉人傻子夫妻,但那不适合他和勒妲,他们是草原上的子民,活要活得神采飞扬,死也要死得乾净俐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