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穿之星眼醉--10.上街

这是救回沈修寒后的第二次上街,先前上街是为了给他买必备的用品,牙刷牙粉以及衣衫什么的,而这次,家里的油盐酱醋米面都没了,要吃的食物也就剩之前起鱼塘所得的鱼了。

要采购的东西很多,所以三个人一齐出动,秦念笙买菜砍价,两个男人本来还跟着她的,最后嫌她磨叽,便“兵分两路”。

秦念笙转悠着,来到了一个猪肉摊前面。

之前沈修寒恢复期吃的肉禽基本上是家里产以前养的,为数不多的几只老母鸡吃的只剩一只留着下蛋,秦小川在山上猎的野物也吃了不少。

现在是时候上肉铺买些回去,毕竟沈修寒给她的钱还有很多,只在买药上花了点。

“大伯,这骨头能不能直接送我呀?”秦念笙称了五斤猪肉与两斤猪排后,指着还有不少肉的大骨问道。

肉贩子为难的道:“妹子啊,这你虽然买的多但是咱也不能白送啊,毕竟我也要吃饭的不是,猪肉一百文一斤,这骨头就算二十五文一个吧,一个足有一斤多呢。”

秦念笙厚着脸皮想能送自己最好,但是二十五文一个也不算贵,反正现在兜里有钱,便高高兴兴的要了。

之后,秦念笙又跑去买了些小料,买了些家里没有种的小菜。

逛了有一会儿,背来的麻布袋子都装满了,见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秦念笙便往约好的地点走去,与沈修寒秦小川碰面。

赶过去的路上,秦念笙在一处小吃摊旁停下了步伐,现在天气热,她随手买了一碗凉粉。

凉粉便宜的不行,只要三文钱。

晶莹剔透的凉粉,上面浇上浓稠的糖水,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食指大动。

秦念笙捧着凉粉站在一边吃着。

“笙儿?”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惊喜的男声。

秦念笙侧过脸看去,叫他的是一位身着素白长衫,长相清俊的男子,他一双眼睛晶亮,舒缓的嗓音温温柔柔的。

秦念笙愣了一下,惊呼出声:“墨哥哥?!”

于墨是她昔日的邻居,也可算的上她的青梅竹马,比他大一岁,两人从小在一起玩,爹娘去世的那几年里,他对她姐弟二人也是十分照顾,她能识得几个字,也是他教的。

但一年前他考取了功名后,举家搬离了秦家村,她听说他是在镇上做了官,在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

“许久不见,笙儿好像长高了。”于墨笑眼弯弯。

秦念笙好久没见旧友,心里激动异常,还有些紧张。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半会儿才憋出一句:“额……墨哥哥,你、你好像也长高了。”

于墨立马被她逗笑了,心想笙儿这么久也没变,还是那般可爱。

“搬家后我没去看你,笙儿不会怪我吧?”于墨语露惭愧的道。

“不会不会。”秦念笙头摇的拨浪鼓似的,但当时她是有些失落,毕竟他们有着多年的感情,突然就搬离了,而身为孤儿的她本来就没什么朋友。

“我现今在沁源书院做教书先生,刚来没多久,有些繁忙,等空了我回秦家村找你。”于墨见她眼里没有责怪,他松了口气道。

“好……好好……”秦念笙点头如捣蒜。

但她不免存疑,不是听说他做了官,现在怎么在做先生呢?

思量间,她又听于墨说:“既然久别重逢,不如我现在带你转转?”

念及眼下的情况,秦念笙很是为难的道:“我也想和墨哥哥一起玩,但是家里还有农活,小川现在一个人在家,我得赶紧回去。”

于墨闻言很是遗憾,但温文尔雅的他也不会强迫她什么,只笑笑道:“也罢,下次我再来寻你。”

“好,那我先回去啦!”秦念笙朝他摆摆手,笑嘻嘻地与他告别。

她也不是故意撒谎,要是沈修寒没来她肯定答应了,可总不能有外人在,她还和人叙旧,眼下他们肯定等自己半天了。

望着少女仓促的背影,于墨一时间竟然有些失神,过了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苦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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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助攻,又把男配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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