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养个小狼崽儿(H)--想吻她

林凡扯着不情愿的少年从医院走出来。

她扯着秦牧,就像扯着不愿意上学的儿子,走两步扯一扯,走两步扯一扯,可她耐心少得可怜,撒开他的衣角,抓住秦牧的手,他的手修长,没法真的像牵儿子一样,只能握紧他几根手指,握紧了,同时眼神不耐的警告他: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牵他的手,秦牧登时就乖了。

他盯着两个人牵着的手,一整条胳膊都麻了,整个人也好像飘起来了。

林凡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觉得自己的警告起到了效果,接着,她看到一个人。

“易卓昀。”她问那黑影,不客气道:“你怎么还没走?”

男人朝她走来,跟她摆摆手,夜间水露重,一头栗色卷发微潮,在灯光下现身。

“你不是没开车吗?”他笑得很自然,就像两个人已经相识多年:“给你送车来了。”

林凡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整个包住,被反过来牵起了,略带诧异的回头看秦牧,只见秦牧薄唇抿起,目光一错不错地看向易卓昀,其中意味不善。

将近190的易卓昀站在那里,就像一根柱子,他感受到少年的目光,便抬眼与他对视,他没有多么强烈的情绪,只是觉得有意思,好奇,尤其对方看起来年纪不大,各个方面来讲,他游刃有余。

“易卓昀,我相亲对象。秦牧,认识的弟弟。”林凡冷淡开口介绍,太晚了,她只想回去睡觉,没心情去理解他们之间无聊的游戏。

“亲戚?”易卓昀收回视线,勾唇,颇有绅士风度的打开车门,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林凡无情绪“嗯“一声,将自己的手扯出来,敲敲后车门,对着秦牧:“上车。”

易卓昀当然知道秦牧不是她亲戚,林家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人,作为相亲对象,他知道的很清楚。不过他也不问,安静开车。

到了林凡那里,已经接近凌晨一点。

连续两天都熬到这个时间点,林凡觉得自己岁数不小了,还真是熬不住。

反观开了一个多小时车的易卓昀,他神清气爽,跟林凡道别的时候,双眼发亮,好像比白日里更精神了。

林凡又想起来昨天她是跟谁在一起才熬到那么晚。

回头看一眼秦牧,见他低着头不言语的跟着自己,神情怏怏,像一条流浪狗。

少年的身体还在长,整个人也是抽条一般蓬勃,脸上还有肉,不那么线条硬朗,倒是清秀漂亮,灯光照在他的身上,细皮嫩肉,白皙可爱。

林凡感受到青春气息扑面而来。

“看什么?”秦牧蹙眉,语气不悦,不想给她看。

这人平时容易害羞,寡言少语,但是生起气来,是真生气,六亲不认。

林凡不与他计较,慢动作按了密码,门嘀嘀两声打开,她说:“记住了。”她特意按给他看的。

林凡比较喜欢对他说陈述句,喜欢命令她,不然这小兔崽子总要往她头上骑。

“这双拖鞋给你。”

林凡找了一双新拖鞋给他,嘱咐道:“你睡着左手边那个卧室,浴室厕所只有一间,你看到了吧,先将就着用,过段时间我就搬出去,或者有合适的房子你搬过去也行。之前的事就忘了吧,反正你以后也不能继续在春夜待着了,不如就听我的。”

秦牧一直没声音,林凡将衣服、包挂在衣架上,回头看他,发现他还站在门口,也不换拖鞋,正看着自己。

“为什么这样?”为什么给他那么多钱,为什么带他回家,为什么还要给他住的地方?按理说,在她眼里,两人并不相熟,只是睡过一次的关系,只是睡过一次,她就对人这么好吗?

“因为我有钱啊,我的钱多的花不完。”林凡回答的毫不走心,还有炫富的嫌疑。

显然,少年对她这答案并不满意,继续蹙眉,继续别扭。

林凡找出了她哥落在这一套睡衣,扔到秦牧身上,倚着门口,继续炫富:“对我来说,钱算什么东西啊,穷得只剩钱了。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是真穷,不去找工作你根本没法在鹿荔市混一个月,很快就饿死。你要是去找工作,找什么工作好啊?去餐厅给人当端盘子的,去大酒店当门童,还是回你老本行——做鸭啊?”

少年的眸子又黑又沉的望着她,手脚冰凉。其实他也想知道,自己大老远从那个地方跑过来鹿荔,到底是为了什么?想寻求改变,想要见世面,想要一些望尘莫及的东西。

可惜,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这个城市里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尤其是在夜里,他在春夜门口见过的那些被赶出来的醉鬼,还有乞丐,他们像城市里的孤魂野鬼。

也像他,只知道往前走,却不知道哪里有路。

“秦牧,你太年轻了。你还有很多事可以去做,不要被钱绊住,人可比钱值多了。你没钱,但我有钱,你想读书吗?像同龄人一样在学校里读书,成绩无所谓,但你应该试一下。我钱多的没处花,养你根本不成问题。”林凡走到他跟前,脸上表情仍是冷艳,她长了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说好话也像在嘲讽人,她伸手拍拍他的脸:“怎么样?想好告诉我。”

那神情仿佛富婆跟她的小狼狗商量包养协议:老娘看上你了,要包你,愿不愿意吧。

少年弯起唇角,露出两个小梨涡,心头乌云尽散,被她拉进了她的世界。

他低头看她,记得那时她也说过类似的话,看啊,他喜欢的人这么可爱,这么温柔。

他……想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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