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茫茫是个早产儿,身子骨弱,从小就是被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但也好在她性格还算明朗,长大了也没有因为这个自怨自艾过,小时候也是不管是喝多少苦中药,都很少闹别扭。
幼年时一直以为自己的父母不常在家,很少来看她,是因为忙,所以她从小就很乖,学习也很好,希望自己父母能看在自己这么乖的份上,能常来看看她。
可长大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无论自己做得多好,表现得多么优秀,父母都不会来,也从未过问,因为他们不在意。
前两天刚过冬至,天气愈发的冷,早上醒来总能看见窗户上起了雾,窗外的世界放眼望去也显得朦朦胧胧的。
天亮得晚,夜晚的时间变得越来越长,叶茫茫嗜睡,一睡起来简直没个节制,早将和江浸月的约定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会也早上十点半了,屋子里暗暗的,粉色纱帐下还团着个人,一动不动,脸也看不到,全闷在被子里,只单单留了一小撮卷发在外面,她最喜欢的史黛拉兔子玩偶被她踢到了床脚边,孤零零的。
刘嫂在下面已喊了好几遍叶茫茫起床吃早餐,也不见人出来,门也敲了,连个声都没有,想着今天是周六还是她生日,便让她再睡会好了,反正这丫头平时也惯爱睡懒觉,谁也喊不动,索性也不喊她起床了,自个儿去厨房忙活。
“你好,请问先生还需要续杯吗?”女服务生红着脸询问,目光躲躲闪闪。
“不用了,谢谢。”江浸月转头轻声应答。
“那先生如果还需要续杯的话,可以叫我。”
语速飞快,不等听到男子回答,女服务生就匆忙离开了。
其实她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坐在窗边的男子,生得尤为好看,镜片后狭长的狐狸眼似是带着勾,里面有吸人的漩涡会令人沉沦,她初初看了眼便不再敢对视。
明明只是礼貌疏离的笑,眼角微扬,嘴角微弯,梨涡浅浅,却笑得她魂都没了,脸跟烧了的似的,落荒而逃。
深灰色大衣配着藏蓝色黑白条纹领毛衣,脖颈修长,衬得他的侧脸愈发白净冷冽,冬日里的旭阳徐徐升起,金色光芒透过玻璃窗,缓慢的带着眷恋洒上他全身,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里,闪着光,透明清澈,显得他愈发柔和温暖。
大冬天的早上来咖啡厅喝咖啡的人也不少,可他却来得格外早,面上毫无急色,偶尔抿一口咖啡,时不时的会看一下手表,只静静的坐在那。
不理窗外的喧闹,和店里匆忙的客人也不同,他安静且自在,悠然又自得,气质疏离冷淡却又引的人想要靠近,就如飞蛾明明知道那是团能引火自焚,把它烧成灰烬的光,却也心甘情愿,不带犹豫地向前飞去。
她虽是被人雇的小店员,却也藏了点小心思,她偷偷给他无糖无奶的咖啡里加多了分量,满满当当的都快溢出来。
小心翼翼端给他时被他疑惑的眼光瞧了眼,她记得,他漂亮的琉璃眼珠转了下,长睫眨了眨,却也没有发问,浅粉色唇微张,淡淡道了声谢,声音温润淳和,泉水叮咚。
还有他们店里其实明确规定过,客人续杯的话是要钱的,而不是她口中所说的免费。
其实她很想向前去和他打个招呼,哪怕他只回了几个字也好,可她自卑,她不敢,不敢和这么个优秀耀眼的男子去搭讪。
潜意识里她就已经将自己与那位男子划分了界限,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去作那些无所谓的妄想,就连在脑海中稍对他作片刻肖想,都觉得是亵渎了他。
他的美好愈发衬的自己现实生活中的苟且不堪,生活的重任让她无暇去奢望爱情。
配不上。
她从未走出过自己的蜗壳,也害怕踏出第一步,所以,她便尽职尽责的扮演着咖啡厅里不起眼的服务员这么个小角色,不引人注目,不会被人记得,尽管她也有私心,但只要她不说,就没人会知道。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每个人的目的地有那么多的选择,而他却偏偏走进了这家咖啡厅,她觉得,一路风景那么多,能遇见,已值得。①
时针指向十一点,他在这等了将近四个小时,那个人还是没来,他似乎是不准备再等了,起身准备离开,推开门,风铃响,人走了,他迎入了嘈杂的世界,太阳升得高了,他依旧是一身的金色光芒,闪得人眼睛疼,渐渐的,人走远,再也看不到了。
咖啡厅里什么都没有变,仍和往常一样,可只有她知道,他喝过的黑咖啡凉了,他坐过的软椅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桌子上被他不小心用咖啡溅到的地方,印着干涸的咖啡渍,那张平叠整齐的纸巾被他轻轻触摸过,她眼里全是他留下的痕迹。
刚刚走进过她心的人,在这茫茫人海中或许再也不会遇见,连名字也不知道,她突然觉得有点心酸,为这短暂不到四个小时的暗恋。
作者:①出自于《卡萨布兰馆》,原文为: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城市有那么多酒馆,而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我把原文改了下,但表达的意思差不多,世间缘分很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