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惟玫瑰不逝--蝴蝶溺亡在腹 九

我从房间出来,对着灰蒙蒙的黎明叹了一口气,点燃了这周限额的唯一一根烟。江明此人极其小肚鸡肠,前脚被我气后脚就断我精神食粮。他不敢把单独我送走,一来我不像我父亲广结好友,在这种危机关头还能完全信任的人也不过他一个;二来,想必我那天沉溺于追寻那个词语的表现把他吓得够呛,轻易不能让我离开他的掌控。

但他能让林夜离开。

那天的炮声很快就停歇了,夜幕落下,万籁俱寂,连飞鸟的啾啾声都被炮火烧毁。我远远眺望过难民营,所有难民都回到了帐篷里,而帐篷是不安的,是山丘上恐惧的黑色羔羊。林夜二十分钟之后坐着黑鹰回来,武装直升机的螺旋桨将尘埃扫起,轰隆隆的,如同天雷。林夜从直升机上跳下来,一身黑色作战服,戴着护目镜,背着他那把漆黑的巴雷特狙击枪,露出的下半边脸平静无波,一把饮过血的利刃,一切杀意都敛在开枪的一瞬间。我靠在宿舍楼的窗边看他,江明朝他走过去询问状况,两个人快速交流信息,又各自分开。我听不见他们的对话,只能看见林夜已经走出两步,又被江明叫住。

江明的视线在林夜身上停留片刻,又毫无预兆地抬头看了缩在窗边的我一眼。我懒洋洋地抬手跟他打了个招呼,林夜也看了过来。一种心知肚明的沉默在我们三人之间,隔着五十米的距离,从无孔不入的空气中弥散开。林夜回头看向江明,慢慢地摇了摇头,眉宇间清冷肃杀。江明闭了一下眼睛,睫毛落在眼眶的阴影中。他们很快各自离开,前往自己的岗位。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也没有那个本领往这两个人身上安装窃听器。但我能猜到。

迫击炮攻击来自掸邦地方反抗军,他们与政府军在十公里外的河道交战,彼此人员伤亡惨重。林夜在这时乘坐黑鹰来到八百米外的高空中,直升机在他的命令下拉出一条水平直线,穿透性极强的反器材狙击枪在他的手中被扣下扳机,燃烧穿甲弹打出,正中炮手眉心,一击毙命,继而打穿了迫击炮,当场爆炸。

他的当空一狙为缅北政府军奠定了胜利,但也因此惹怒了果敢民地军。即便缅北政府军许诺保证这片郊区小学难民营的安全,但江明显然没把他们的话当回事,他不信任他们的军事能力。藏匿着毒王和掌握军队的地头蛇的果敢民地军才是更危险的一方。

事态顷刻间变得焦灼,果敢民地军随时可能实施报复,他们未必会动难民,但对佣兵团的人则没有理由手下留情。江明的队伍是隐形于国际的,即便所有人都对他们的存在心知肚明,但所有人都不会点破。这意味着不会有所谓的道德枷锁,也不会有正义的援助。击毙炮手的决定是江明做的,突如其来,斩钉截铁,即便佣兵团只需要隔岸观火。但那时没有任何人提出抗议,事后也不会有。他的威信如同不可撼动的高山,所有人都无条件地信赖他,他们飞快地理解了自己的处境,彼此默契地加大了巡逻密度。

第二天林夜就被调出执勤队,代替江明去跟中方和缅方做交涉。我刚刚点燃烟就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拿稳打火机。约瑟夫抱着枪靠在墙上,对着我笑,是吧,小公主,让鬼枪去交涉,也亏老大想的出来。

是啊,那可是林夜,沉默寡言的水准堪称冠绝三军。

但是老大总有老大的道理……别这么看着我,怎么了,作为老大最宠爱的小公主,你对老大的决定还有怀疑吗?

我怀疑他在公报私仇。

公报私仇?

我干咳一声,笑着对约瑟夫摇了摇头,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甩着打火机,深吸一口顶级烤烟的烟雾,古木、檀香、尼古丁,强烈而醇厚,胜过烈酒。我想起夏日的古巴,多情柔软的深皮肤少女在细嫩的大腿上为我搓好雪茄,羞怯地递给我。但遗憾的是我不抽雪茄,我不抽这些被烟鬼们推崇备至的圣品,我只喜欢焦油味不能被完全剔除的烤烟,因为它们不够纯粹。颈侧的伤口并不深,愈合得很快,已经有初步结疤的痕迹。我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但沉默对我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于是我继续用手比划:我猜我们很快就要撤离了。约瑟夫点点头,说,总不能留下来给人当活靶子。

当天晚上林夜回来,依然古井无波,纤长的黑睫毛上残留着火药的气息。他没有擦枪,在四小时的休息后就前往哨岗进行替换,营地的人员已经极其紧张。但八卦永存。有人告诉我,鬼枪去交涉从头到尾只做了两件事,面无表情地凝视对方,看得对方冷汗涔涔,和从腰间拔出那把美式军刀直接插在桌上,吐出两个字:不行。

我挑起眉毛问什么不行?那人神秘地笑笑,这你得问老大。

老大三天后才回到营地,告诉我答案:继续留在这里,不行。

中国军方在云南边境的难民营已经建立完毕,允许掸邦人民和受波及的中国人民前往避难,江明在接下来的两天内发出五封电报,得到中方和缅北政府方的回应之后,召集不在哨岗的所有佣兵,向他们宣布下一步行动:他带队将我送走——意大利西西里岛的席拉库撒镇,那里有他的老朋友。剩下的人负责将难民疏散至中方难民营,拿钱,走人。直升机留给他们,只护送我们离开掸邦高原,我们则轻装简行。

他点了一个极其简略的战术小队,两名突击手,一名狙击手,一名技术联络员——在点狙击手时他拧着眉停了两秒,还是点了林夜;给了我三小时准备时间,捏着我的腮帮子让我不准把那群乱七八糟的东西带走,只能带生存物资。我唔唔地说好,回到房间,先躺着睡了两小时,然后爬起来翻出我的瓶瓶罐罐,所有东西都铺在我的真丝睡衣上,在昏暗阴沉的旧校舍房间中,那条睡衣像被蜕下的皮。我并不惋惜这些东西,一切物品都可以荡然无存。我只需要一件东西。

在我背包的夹层里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酒红色露背礼服,冰凉柔滑的丝绸质地,落一头湿淋淋的长发。背部裸露在夜色中,皮肤惨白,像水鬼的残骸,冷艳入骨。那是我的照片,我最喜欢的一张。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摄影师在晚会后找到我,英俊的英国男人,柔软如海洋的蓝绿色眼睛,波光荡漾。他说,我请求您,让我为您拍一张照片。我曾经见过您,我知道倘若我再次见到您,我这一生都会毁于一旦。但我没办法控制自己,我一听到您的名字,我就无法控制地来到这里。我不奢望您的垂怜,我知道您是残忍的——我撩着湿漉漉的头发笑了一下——我不期许回应,残忍是美人的天性,习惯与宗教。我只想要一张照片。

停,有烟吗?我的包掉了,这身衣服让我没法放东西。

我只想要您的一张照片,我不奢求能保留这张照片,但请让我拍摄您。只要能对着您按下快门,我这一生都会满足于此刻。我请求您……

犯起烟瘾的冷漠者和陷入爱情与毁灭幻想的追求者,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在确定他没有烟之后,我懒洋洋地站起来:拍吧。一张,记得寄给我。于是他拍照,镜头停在我的背部,一瞬间亮起的闪光灯如同刺人的视线钉在我的脊椎。很快他就把照片寄给了我,很快就听说他跟新的模特打得火热,那双蓝绿色眼睛依然柔情地望向别人。

我慢慢掐灭手上的烟,折好照片,塞进江明扔给我的满是物资的包里。三小时很快结束,我撕掉颈侧的绷带,借着镜子,看见一道溅射状的长条伤疤停留在雪白的皮肤上。我轻轻触摸着那道伤疤,不疼,但有奇异的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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