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危城(H)--番外:男主茶话会

危承:有读者想要我们凑在一块儿?

沈宥:你学医,我学法,咱俩凑一块儿干嘛?

危承:不知道……就像,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成渣男了一样。

沈宥:渣男?渣男指自私、擅长索取、不负责任、玩弄别人感情的男人,你有出现上述行为吗?

危承:怎么说呢?我只是约炮而已。在遇到清芷之前,我以为自己不会谈恋爱结婚。所以为了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选择跟成年单身女性,在没有财物往来的情况下,你情我愿的,约炮。这样犯法吗?

沈宥:不犯法,毕竟是个人的私生活。

危承:而且我采取了安全措施,也没玩弄别人感情……怎么就成渣男了?

沈宥:我也不知道。

危承:哦,还有,我也没想过要做爱给谁看,或者做爱给谁听,可她就是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听到了,还在性爱画面的刺激下,起了生理反应,并且达到了性高潮……这能怪我吗?

沈宥:是她主观自愿的,不怪你。

危承:啊……还有,她偷看我跟别的女人做爱,还露出一副……就是那种……“奇怪”的眼神。然后,我忍不住挑逗了她,而且她也一直都没有明确表示拒绝。

危承:我这样,算是强制猥亵吗?阿西吧,我真该碎尸万段……

沈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沈宥:你确定你真的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吗?

危承:不知道,毕竟,每一次,她既没有逃,也没有打骂反抗……做什么都半推半就的。

沈宥:是那种口是心非的人啊……既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那就不算是强制猥亵。比起你,我似乎更惨一点。

危承:的确,你那才是真的强制猥亵。

沈宥:但我也不想那样的。收到那封举报信后,部长坚持要立案调查。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们犯罪,而且,这个案子背后牵扯到不少商贾政要,要是没处理好,迟早被迫脱掉法服。

沈宥:那个时候,大家都在好奇部长会让谁接这个案子,安排谁去当卧底,收集证据。排除掉女检察官,剩下的男检察官,要么是已婚,要么有女朋友……

沈宥:我也不想被指派这个任务……任务中途甚至想过放弃。毕竟,风险太大了。而且,对那么小的孩子下手,我心里过不去。

沈宥:可这个案子,总得有人去解决。如果大家都当逃兵,那些罪犯只会肆无忌惮地继续犯罪。

危承:那为什么不让女检察官来呢?

沈宥:女性猥亵女性,就不算是强制猥亵吗?法律面前,只有加害人和受害人,没有性别之分。

沈宥:更何况……最后收网的时候,那么多男人在现场,要是女检察官被人盯上了,多危险。

危承:的确。

危承:如果不是这个案子,你也不会遇到黎纾……说实话,我觉得,你没必要感到自责。毕竟,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就算不是你,她也会被另一个男人猥亵、强奸,这是每一个被送进福利院的孩子们的宿命。

沈宥:但她不肯原谅我。她说,只有我带她走,她才肯原谅我。呵……我怎么可能答应跟她在一起?一个年轻力壮的男检察官,跟一个无依无靠的未成年少女,传出去,多难听。

危承:但她后来的遭遇,貌似挺惨的。

沈宥:可是,有谁能预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呢?

沈宥:其实,我很害怕面对她。

危承:我明白……那你后悔吗?当时没有想办法逃掉这个任务。

沈宥:当然后悔过。我为什么要去蹚这浑水呢?吃力,还未必讨好。

危承:嗯,我懂……我家清芷发烧那会儿,还倔强地不肯去看医生。那时候,我看她一个女孩子独居,怕她会出事,所以去敲她家的门,按她家的门铃。可她一直没回应。

危承:说来,也怪我多管闲事。居然想到爬阳台,进了她家……这样,算是私闯民宅了吧?

沈宥:算。

危承:我去到的时候,她已经是半昏迷状态了……也许,我就该任由她烧着,就算脱水、休克、脑神经受损……她既不是我的患者,又不是我的谁,关我什么事?

沈宥:你就不怕你说这种话,会被她听到?

危承:难道,你不怕你家那位知道,你后悔救她?

沈宥:其实,我们没必要互相伤害。

危承:嗯哼。

沈宥:最后,希望你别因医疗事故,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

危承:我也希望你别因审查案件,惹来一身膻,出现在我的手术刀下。

软糖糖:第一次觉得,BG文里,男主角是最没必要的存在[狗头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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