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下的莞州,屋舍灯火迷蒙,洛水波光粼粼,从高处远远望去的时候有海上岛屿的感觉。
云澍坐在自家医馆的顶上,视线从远处的灯火收回,看屋檐处搭着的一把竹梯,那梯子轻微地晃晃,陆希濂就顺着梯子从下面爬了上来,坐到她身边。云大夫的医馆建得不高,只两层,春茶巷原本就处在菀州城的高处,因而坐在瓦顶上,便能看到整个城市的全貌。方才在她房中,他说今晚陆家和城中其他几户会在织春湖旁的空地上点燃烟火,与城中百姓同庆端午,怕她入睡得早,错过了,就赶紧跑来喊她。
他一离了宴就策马奔来,顾不得君子仪态翻窗而入,拉上她就去找高处,她也没空换一身衣裳,只随手抓了件外袍罩上,散着头发跟他出了房门。
又是骑马翻墙又是搬梯子爬屋顶,待陆希濂在云澍身边坐定,他的两鬓处早覆了一层薄汗,夜风一过,人就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云澍掩面笑他,他揉揉发痒的鼻头,也跟着笑了。
砰——
第一簇烟火升上天空时发出的巨大轰鸣惊醒了沉沉欲眠的菀城,刺眼的光亮照彻城阙,那一团拖着尾巴的火球在快速飞到一定高度后止住,旋即迸裂成一朵灿亮的花,千丝万缕燃烧着向四周散射开去,越来越亮,而后变蓝变紫,直至消散。
造焰火的人看到天上的那朵花以横空出世的姿态绽放又迅速凋谢的样子,会不会有一个瞬间的惋惜?
未及想出答案,第二声响、第三声响又紧接而至,更大更亮的火球跃上天空,绽成更艳更华丽的花朵,层层叠叠,花团锦簇。闻声而至的居民,观望开窗的阁楼,还有手持烟火棒的幼童三五成群,奔跑在灯市如昼的街巷里。风露高寒,云海空阔,仙翁驾鹤天下瑞,年华正好的人并肩坐着,轻衣飘飞,鱼服柔丽,蟠桃未熟,千岁容与且人间。
云澍把手伸过去,触到陆希濂的手就握住,另一手去寻自己的手腕,把上面绑着的五彩缕往下推,直接套到他的腕上。他愉悦地笑,她就显出苦闷地神情嘟囔道:
“端午里我母亲也就给我系了这么一条长命缕,现在给你了,我便没有了。”
陆希濂用中指和拇指扣住她的手腕,以一种温柔至极的口吻对她说道:“喏,这便是你的长命缕了。”
她看他的脸,在耀眼的烟火与深沉的暗夜交替变换中,他原本棱角分明的轮廓此刻柔和地如同他的声线,流水一样在她胸腔里涌动,渐渐勾出一种奇异的怅惘,害她说了些连自己都觉得矫情的话:
“等你做了别人的长命缕,要记得把我娘给我的这根还我,否则我就没得戴了。”
“那我再也不还你了,就可以一直做你的长命缕。”
空气里有一些淡淡的雄黄酒和艾叶焚烧过的焦香,后院处隐约传来云忱梦哭和母亲走动、哄拍安抚他的声音,还有更远处人们的欢笑声、烟火在空中燃爆声,整个莞城忽然喧嚣之极,只有医馆屋顶这一点方寸天地还剩余最后的宁静。云澍看见陆希濂英气俊朗的脸,他唇畔的笑,他鬓边微乱的发丝,他身后闪烁的焰火…她突然很想吻他,原因么,听起来有些八杆子打不着。
因为尘世太美好了。
“我父亲原本不是菀州府人,他父母究竟是什么人,他自己也不知道。小的时候拜了师父学医术,之后便四处云游,居无定所,那时候他爱极了这样的日子,无牵无挂,自在轻松。后来他的师兄弟们都先后成了家,有了妻儿的束缚,最终都在一个地方落脚,年少时一同携游海内的经历也只能用来回忆,直至被生活琐事充斥得再也想不起曾经的意气风发。我父亲便更加庆幸和坚定自己的选择,闲云野鹤,孑然一身。”
他不知道她为何突然提起云仲初青年时的经历,却还是认真聆听着,他的手依旧扣着她的腕,那里触感柔滑,体温微凉。
“后来他到了菀州,碰到了一个姑娘,那姑娘没有留他,没有绑他,也不拦着他继续云游,他却不由自主地去想,要与她组建一个家。他亲手给自己搭了座牢笼,之后他还能飞出去,却总会自己回来落脚。我问他这不是亲手葬送了自己的自由么?”
“他怎么说?”
“他说,无止境地飞是自由,选择停下,也是一种自由。”
“陆希濂。”她认认真真,一字一顿地叫他的名字,他望她的脸,像堂上的学童被夫子点到了名字,有一种呼之欲出,等待已久的答案就要宣布。
他看到她抓过自己的手,铺展开他屈握的手掌,她的指尖指着他的掌心,眼神灼灼:
“我还没有去过太多地方,就碰到了你,现在我想落脚在这里……”
陆希濂抓着她的手指包在掌心。他侧身把她揽进怀里,甚至有些不敢确定方才自己有没有会错意,他动用了毕生所学的所有关于文学的领悟能力,去理解她说的话,翻来覆去只读出一个意思,她的心也中意他。
“你会好好留住它吗?”
她靠着他的肩膀,犹在小声地发问。他坚定的点头,收紧了抱她的手:
“我会好好留住它的。”
承认欲望需要勇气,承认心意又何尝不是。自由赋予人离开的权利,也赋予人停驻的权利。陆希濂低头去看云澍,他心底蓦地涌起满腔对这个年纪较他还要小上一些的少女的敬佩,她伏案书写的时候严肃认真,她与他调笑的时候又风情万种,她在某些观点和陈规上胆大妄为豪情万丈,祈求他的温柔肯定时又小心翼翼患得患失。
原来再勇敢的人,交付真心的时候也会害怕,怕被轻视,怕不被珍惜。孤高顽劣地行走在世间,偶尔露出柔软易碎的尊严,若有机会,他真想谢谢创世的天神,造出女人,最迷人可爱的生灵,装点照亮他亘古长夜般乏味的人生。
夜风卷着他二人的衣摆在瓦片上翻飞,云澍倚着他的肩膀,眼睛望着前方满城的灯火和空中的彩焰,撒娇似的指使他:
“大才子,念首诗来。”
陆希濂看着眼前辉煌如梦的景色,想了想,开口道:“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云澍仰起脸,好奇道:“此景此景,与这段哪有一点相符?且此段之意,是要告诫女子莫对男子用情太深,因为女人情意依依,难断舍离,男人却可以轻言抛弃,辜负人心。你莫不是借此言告诉我,不要把你放在心上,你实则是个薄幸之人?”
“这是《诗经》当中我最讨厌的一段。”
“你吟你最讨厌的一段赠我?”
“我与你一同批判它。”
云澍好笑地看他:“何处说错了,你且道来。”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士之耽兮,也不可说。若男子就如书上所说那样轻别离,忘情弃爱,何以我没有在得到你之后便弃你而去,或另寻目标?反倒是常常因为你与书院里其他人走得太近,而害我食不下咽,夜不能寐,想抓了你狠狠地打一打解恨,当真见了你,又只怕来不及疼。你若说今后与我再不相往来,只怕‘不可说也’的那人是我呢!
说这话的人若是个男子,他一人薄情寡幸决不能代表全天下的男子;说这话的若是个女子,她一人的遭遇也决计不能否定所有男人。”
“那你这是……?”
“我要替我自己正名,还替那些同我一样…不,比我稍逊色一些的好男儿们正名。如今你得了这其中最好的一个,他中意于你,你可欢喜?”
他脸不红心不跳地来这么一通,云澍彻底被他逗得前仰后合,他却犹自抓着她的肩膀,轻轻地晃她,一味追问着:
“你可欢喜?他现在离了你就没法过,你知不知道?”
笑得累了,云澍平整好气息,才抬手去勾他的脖子,轻轻把脸凑过去,略微撅起唇去碰他的,终于碰到了,就只那样贴着,没有再深入地探,他由得她那样做,一手扶稳她的腰,使她的身子不致往后仰倒。她就那么贴着他,喃喃地答:“我知道了。”
很多时候亲吻被看做一个步骤,唇舌之间的来回吞吐模仿交合的方式,诱发更多的欲望,引出接下来更深入的探寻,那是大多数时候吻被赋予的使命和涵义。而有的时候,一个吻,也不过就是一个吻罢了,它就是过程,它就是结果。想被抱着只是想被抱着而已,想吻他只是想吻他而已。想与他呼吸相融,共聆天地所有的声响,想一动不动地感受他,脑子里想的全是关于他的事,并认为他也在想着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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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别赌球不然心态会崩,之后会继续更文。有想过用一个事件让他们确定心意,但是后来觉得其实大家确定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有多少次是真的发生事件了,更多是因为可能他那天唱了我耳机里正在放的歌,穿了我喜欢颜色的衣服,天气好,我碰到他,等等。
我也不太擅长写让人拍案惊奇的桥段,就一个简单的故事。
云澍告白时候用的她父亲的经历其实来自我父亲对我讲的他与我母亲,kikikiki
最近在看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安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