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桃花令--11、云雨·上(微H)

书院里每个学生的房间都不大,里头的布置很简单,一床一书桌而已,不过大多数人都会自己带些东西进来。陆希濂的房间一侧有一面墙的书架,上头放满了书。本就不宽敞的屋子里还用 一面屏风隔出了一个空间,放着平时清洁用的木盆。

室内无风,桌上烛台的火苗却不时闪烁,许是灯芯有些杂质,陆希濂捻了根小棍去拨,反害的火苗差点熄灭,屋内光线猛地暗了一下,云澍的呼吸也跟着紧了一下。

他把小棍随意地弹到桌面上,那小木棍滚一滚,不知落进哪个缝隙里去了。紧接着云澍看到他解开外袍搭在屏风上,然后朝她走近。他背对着烛台,挡住她面前的光线,人越近,光线越暗,她的两手藏在袖中本能地攥握成拳,好像下一秒就要挥上去。

陆希濂终于走到她面前时,第一个动作却是蹲下。云澍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看着他蹲在自己身前,后头的烛光瞬间得到解放,没了他背脊的阻挡,扑面而来照亮她的脸,她低头与他对视,晦暗的房间里双眼显现出一种深沉的黑,能看到里面倒映着跳动的火苗。

“那天……是什么感觉?”

果然,他只会提这个。云澍呼吸吐纳了一会儿,倒也没有像先前那样气急败坏了。她用同样平静的语气问他:“为何对此事如此耿耿于怀?”

“我很舒服,那感觉很奇怪,我好像不是我了,但我又真切地感受到所有。”

轻轻地叹口气,云澍道:“我也,很舒服。”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他们会对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最亲密的人撒谎,也会对刚认识甚至并不了解的人坦诚。促成这种坦诚的原因很多,而在一对打开过对方身体的男女来说,这种诚实和信任几乎是本能,只是往往他们很少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坦诚其实是一种取悦,从而有机会探寻更多。

“后来的几天夜里我总睡不好,醒来摸到……偷偷换洗了就行,还好是住在书院里,不会被家里的下人看到。”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望着她,好像期待与她成为最交心的朋友那样,等她说自己的情况。云澍艰难地别过头,许久,又艰难地转回来,看着他:

“我,我也睡不好。”

“你也同我一样么?”

云澍顿了一下,摇摇头道:“我回去以后受凉了,喝了几天药才见好。”

他并不知道这些,满怀歉意地冲她做了个表情,蹲在地上双手抱拳的样子有些滑稽。他忽然想到什么:“那些荤话,谁教你说的?”

“……没人教我,想说便说了。”满不在乎的语气,像那天在山上一样。

“那为何平时不说,要在那个时候说?又是女儿家的自由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又扯到新政么?”

“说那些…你会兴奋。”

他们对视着,突然绷不住了似的都笑了。陆希濂试探着把手搭上她一条腿,没有碰到她的反对,娇俏的小脸上也只是多了些红晕而没有厌恶。

“那天之后我克制自己不能沉迷,强自读书,外出,分些心思……今天在书院见到你,我又开始想。我怕冒犯了你,可我又忍不住想贴近你……”

想什么,不必道破二人心知肚明。尽管没有真正进入对方,但那次华香寺之行已让青春正茂的他们初次尝到了云雨之欢的妙处,像从来没有吃过蜜糖的人,不知世上还有此等佳味的时候,便以为吃食不过如此,一旦尝过,方知自己从前枉活一世。而他们的年纪,若是再早些,懵懂未开也无法品味其中滋味。怀揣着各自的青涩,慢慢感受着自己身体的变化,待到长成,机缘巧合,碰到了对方。

云澍自小就常与父亲四处云游,见过许多人,听过许多事。父亲很少教她什么道理,只让她亲身去看,去经历,而后去思考。他们去到西南一带的时候,见过一种对中原人来说很不可思议的风俗。村落里的少女若是看上哪个男子,会在篝火会上把绣球仍给他,若他收下了,则代表二人心意相通,夜里男子就拿一根细棍伸进竹楼墙壁的缝隙里,墙那头正是少女的闺房。少女听到声音,便悄悄出来与他相见,在隐秘的地方欢好。

初闻这风俗的云澍惊讶地发问:“如此,若是往后不喜欢了怎么办?”

那个前来看诊的异族少女爽朗地冲她笑,摸摸她的小脑袋:“那就分开,他自寻他的花儿,我也找新的情郎。同他一起的时候付出身体,欢愉并非只有他一人享到。若无挂碍,我既喜欢,我便要,是天神赐我的权力呀。”

此夜此地,云澍脑中忽然浮现出幼时在西南游历时的那一幕,她看着身前蹲着的陆希濂,重复了那句话:

“喜欢便要,是我的权力。”

她第一次勇敢地支配自己的身体时,得来的是无尽的欢愉和喜悦,那么幸运,与她共享这些的男人也同样在面临这些,他们像两个最默契的同窗一样,在性这堂课上,要翻阅对方以获得更丰足的滋养。

“那你喜欢吗?”

陆希濂没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种兴奋的颤抖,他搭在她腿上的那只手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往上摸,探到她裙底,隔着布料在描摹阴户的形状。圆润的弧度是她肥美的轮廓,指尖触到的丝丝不平整,是一层松软却被束缚在布料之下的细毛。

几乎是一瞬间,她感觉到小腹深处一股裹挟着情欲的暖流直奔而出,沾湿亵裤,无从掩饰地宣告她的答案: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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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更,先放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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