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在我前头,我那暴发户老爹生平第一次充了把柔情的文化人,从新华字典里拈出个“姗”字安在了她身上。轮到我就随意了,看我是个小子他管都懒得管,教着初中语文的我妈念叨了几天,最后给定了一个“观”字。
这我原本哪能知道,亏得我们家这位语文老师奉行一句常忆常新,这事儿我从小当故事听了无数遍听到大。
程姗,程观。
“观”字在前,却是后有,为凑一个姐弟的名头,实在用心良苦。
“观山则情满于山”,刘老师说,“你们姐弟俩可要相亲相爱。”
她做姐姐是很好的。好到无论我小一点的时候是怎么无意间拿淘气去烦她,长大些后又是怎么故意挑衅她,都没见过她真正生起气来是什么样。
她不用拿出姐姐的架势教训我,这些爸妈都会替她代劳。我一向被长辈老师夸聪明,这点聪明劲使我学乖,慢慢学会挑着爸妈看不见的时候欺负她。
比如藏起她常用的笔,再比如把她夹在书里作提示的书签夹到别的随便哪一页,她知道是我做的,但依然学不会生气,最常见的反应就是憋红了脸,也微微红着眼睛,软声软气地叫我不要闹。
怎么会。
在这个世上,哪有弟弟不闹腾姐姐的。
我十一岁时,她十六岁。
老爸自己没什么文化,却花了很大力气给我们装修了间书房,这间书房被我们共用,到了暑假,这张很大的楠木书桌上,就成堆成堆地摆满了我们的暑假作业。
某天不记得写到什么地方,我不小心撞了她的手肘,她身上有点儿凉,可明明没什么风来,我热得厉害。
她左手缩回去了些,哪怕是我侵犯了她的领地,她也默不作声选择了退让。
空间比之前更加宽敞,我却说不上来哪里不痛快,最后没好气地跟她说我渴了。
她没犹豫就放下笔,像哄小孩儿一样哄我:“我去切点水果,好不好?”
我感觉到她看着我的目光,突然那点不痛快就没了,然后我看也没看她,嗯了一声,照常摆出弟弟的架子。
她去切了盘水果回来,脸就红得要命。
对了,是夏天,夏天一直是这样潮湿的,热烈的。
我看了好一会儿,确认这样的红晕,比所有给我递情书时候的女同学脸上,要更深一些。
她在旁边坐下,扎得半高的马尾辫轻轻晃荡。
我突然就伸手拉扯一下。
我看见她的脑袋顺势后仰,脖子微微拉长曲线。
很白,很白。
她愣了一下,但很快就跟平常一样,温声温气地问我:“怎么了吗?”
我回没事,她就拿牙签戳了块哈密瓜给我:“快吃吧,吃完写作业。”
我没接,就着她的手吃了一块,甜得发腻。
我十三岁时,她十八岁。
升学宴如期办了,我的一些狐朋狗友也请了来。后来是后悔的,但当时似乎是想着,我人缘很好,有许多朋友,得让她看看。
她去了大学以后,下一次见她总要隔上那么几个月。可之前,她每天都会跟我说早安,晚安。
看她招呼生人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明明脸都红了,还要装出副淡然端庄的样,端出主人的架势说,欢迎你们来。
太可爱。
我的个头已经超出她一截,现在可以说她可爱了。
显然不光我这么觉得,朋友中的一个叫我过去,做贼一样跟我说,你姐姐真可爱,想当你姐夫。
他可能以为我会高兴,说完以后笑得挺开心。
然后场面混乱起来,我只记得我把人揍了一顿,老爸又把我揍了一顿。
老妈拉扯了我,又去拉扯我爸,她倒是一直死死拽着我,那么柔弱一人,力气也能大成这样。
爸妈跟客人道歉,勉强继续进程。
我搅了自己的升学宴,并不被人待见,跑出来透气,她也跟着出来。
她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消毒水创可贴,拉着我坐在台阶上处理伤口。
她应该是在生气,嘴唇抿得死紧,眉头也揪着,我没见过她这样,多看了一会儿,又觉得这样也是很可爱的。
她贴完创可贴就坐回去,我不说话,她也不说。
看她生气很有新鲜感,但不能太久。
我很少跟她说对不起,欺负了就是欺负了,几乎不说抱歉的话。
这次就这样轻飘飘说了,但心里实在没觉得这架打得有什么不对,她倒是没反应过来,眼睛都睁大了惊讶地看我。
她没问我为什么打架,是我自己忍不住。
我说,他想当我姐夫,我不乐意。
没告诉她的是,管是谁想当我姐夫,我都不乐意。
等到我十八了,她已经工作有几个年头。
不管我乐不乐意,总还是有人要来坐姐夫这个位置。所以即便整个大学期间没任何恋爱迹象,工作几年后她终于遂了爸妈的心愿,带回来一个男朋友。
他们忙着做菜谈天,快活得仿佛已经成了一家人。爸妈似乎挺满意这个不速之客,开玩笑问,应该是开玩笑,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她性子这么多年依旧没怎么变,一被打趣就容易脸红,什么话也说不出来,那个男人却说,在看日子,一定会把她娶回家。
放屁,她也是你能娶的。
可他们结婚了,就在我二十岁那年。
所有人都说程姗那天漂亮得不得了,像天使似的。
我不觉得,相比之下,明明她在我身边的每个瞬间都更漂亮。
而就从她变成天使的这一天开始,她正式地,不属于我了。
她做姐姐,是很好的,好到我时常因为她对弟弟的好觉得生气。
可她做了别人的妻子之后,我又开始怀念起她对弟弟的好。
人可能就是贱,越看不见就越想见,越得不到就越想得到。
我病了很久,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从连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喜欢上自己亲姐姐的那一刻开始。
后来她连孩子也有了,我慢慢能心平气和地面对他们一家人。
是了,现在他们才是一家人。
孩子很可爱,像她,所以让人讨厌不起来。
闹腾的时候还是讨厌的,我嘴上说烦死小孩了,可他们都乐意把槐烟往我这儿送,都说我最疼她。
我没有疼她,我自己快要疼死了。
我比程姗小,生来没见过她的小时候,看着槐烟的时候,好像能看到程姗牙牙学语的傻样。
所以我问她,你小时候是不是就是这么傻乎乎的。
我名义上的姐夫应该很惯她,惯得她都有了小脾气,她开始不迁就我了,骂我你才傻。
我被她的反抗逗笑,但她应该不知道我的病又开始犯了,哪里都在痛。
怎么不是我惯着你,怎么不是我惯着你。
再后来就这么过了许多年,我都想不起来有多少年了,我没结婚,没孩子,爸妈快被我气死我也没屈服。
程姗被他们派来当过说客,她问我怎么不找个伴侣,我说你不知道吗程姗,你真的不知道吗?
那是我唯一一次差点说出口,而她被我吓走了。
我以为她就此就会疏远我,但没有,她没有避开我,但也没有再问过我这种问题。
我还是不满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要怎样我才会满足。
转机发生在那个男人生意出事以后。
我有心帮他,准确来说是帮她,举全公司之力我其实能勉强帮他填上资金漏洞,但这耗费得太多,任何一个商人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我是商人。
还是个觊觎他妻子的商人。
程姗一向善解人意,我讲了其间门道,象征性地砸了些钱,她就当我已经尽力。
怎么会,姐姐。
再然后,原来一个男人能那么软弱,病死在医院是我想过一个人死去最糟糕的方式。
而我今后大概也会病死,死在她这味慢性毒药里。
她自由了,没有了婚姻的束缚,程姗重新跟我成了一家人。
父母早就离开,槐烟已经长大,她可以只过自己的生活。
我卑劣地欢喜。
于是我把她接到我身边,跟我一起过。
后来的每一天果然跟我想的一样高兴,每一天都能看见她,简直不能再高兴了。
高兴到我觉得,余生哪怕都这样平淡地过也很好,哪怕明天就死去也很好。
不对,还是得活得再久一点。
就死在她离开的第二天。
这样到了最后,我一生都没得到过她,却可以几乎得到她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