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明想睡我--迟到

平城。

五月。

“迟到”酒吧。

“迟到”坐落在平城夜班圈一条不显眼的巷子里,一般都是夜晚九点之后开始活动,作为都市白领们加班后的栖息之地。

酒吧街灯红酒绿,各个小巷七拐八拐,街头巷尾充斥着震动耳骨的音乐,妄图赶走初夏的烦闷和潮湿。

吧内的装修走的是复古工业风,霓虹灯和镭射灯交错投映在人的脸上和身上。二层是VIP卡座,有最低消费,一般都是平城最着名的影视公司,流欢影视的一些练习生和艺人们过来玩,还有一些一时兴起,可能会来驻唱。一楼闲闲散散放了几张桌子和一个吧台,几个调酒师在吧台内侧,手握着摇壶,带着笑意正在和吧台边上坐着的顾客们攀谈。

正中央是一个圆形舞台,平日里会有不知名的艺人和乐队过来演出,还会有rapper上台freestyle。

这会儿迟到里面热闹非凡,特有的迷幻beat缓缓响起,鼓动着人的心脏。

细白的手推开玻璃门,黑色的猫跟踩了进来。

女人穿着一件白衬衫,身材被包的玲珑有致,栗色的长卷发铺在胸前,沿着曲线向下,是被一步裙收拢的细腰和长腿。

这身打扮,和迟到略微有些不符了。

来迟到玩的,一般都是年轻的小姑娘们,吊带裙,热裤,大片肌肤暴露在空气里,恨不得将躁动都揉进躯干里。

就算是下班的白领们,也是高跟鞋超短裙,很少有人把自己包的这么严实。

明茗一只肩上挂着斜挎包,另一只小臂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长睫颤了颤,在吧台边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抬脚迈了过去。

“怎么这个点叫我出来喝酒了。”

她拉过一个高脚凳坐下来,随手把包放到一边,冲着调酒师,细眉微扬,“龙舌兰日落,谢谢。”

杨枝冲着主舞台的方向扬了扬下巴,不禁揶揄她,“你还是粉丝呢,怎么今天在这儿驻唱都不知道,没看这儿都围了一圈的小姑娘们了吗,最前面根本就挤不过去。”

明茗抬头扫了一圈酒吧内。

灯光昏暗,只有主舞台那边放着一个麦架,架子鼓,贝斯,电吉他,罗列整齐,像是等着人过来似的。

舞台下方围了不少人,清一色的小姑娘们,都开着手机,有的甚至还带了相机,一副来看演唱会的模样。

明茗这才想起来,今天Kanboing乐队好像毕业答谢礼,来演出。

Kanboing乐队是前几年平城大学组建的一个小众流行乐队,乐队一共四个人,主唱、键盘、鼓手还有贝斯手,风格不太受控制,融合了雷鬼,布鲁斯和蓝调,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类型。

这乐队当时出名,是因为主唱参加了校十佳,后面又参加了一档乐团选秀节目,《乐队正青春》,凭借主唱许霁的神颜大火,加上吉他手和鼓手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双胞胎,以及贝斯手的老公气质,一下子打响了知名度,在平城红遍了半边天。

明茗当时就是因为这个节目粉上了许霁。

被称为乐坛新秀的堪比Jim Reeves的新一代“丝绒嗓音”,声音醇厚磁性,低哑的让人难以抗拒,一开口,让人浑身的感官都跟着融进去。

当初许霁那首《明明是你》在节目上播出之后,火遍了所有的短视频APP,就连朋友圈都全是歌曲分享。

这首歌把明茗死死拽进了坑里。

要是自恋点,她总感觉这首歌是为她唱的。

或者说,写的就是她。

没办法,谁叫她叫明茗呢。

那档节目播出之后,Kanboing乐队大火,但是第三轮被PK淘汰之后,过了几个月,直接销声匿迹了。

有人说,是有经纪公司想要挖许霁去参加选秀节目,他不肯,被雪藏了。

还有人说,是因为乐队没有玩出自己的风格,雷鬼,蓝调,布鲁斯什么都有,被扔到了摇滚乐团的最低端,没人陪他们玩。

还有人说,许霁因为长得太帅,直接被富婆包养,不玩乐队了。

不过这些都无从考证,明茗看了节目,后面工作闲的无聊,开始在他的超话签到打卡,也算是开始追星了。

不过这段时间一直在加班,她没怎么逛超话,连微博都没刷,自然也就不知道Kanboing今天要在迟到这儿演出。

Kanboing乐队是许霁大一那年组的,到现在,刚好四年。乐队刚成立那会儿,他们一直在这个酒吧驻唱,一唱,就唱了四年。许霁就读于平城大学音乐系,刚好六月毕业,夏天来了,几个人也要毕业了,准备在迟到办一场,至于后面,乐队是要签公司进娱乐圈,还是解散各自回归到各自的生活,没人知道。

算不上是流量,也做不成偶像乐团,没签公司,就连来迟到驻唱,还是为数不多的一些粉丝看了许霁的微博才知道。

这会儿灯光又暗了暗,明茗叠着一双腿,高跟鞋被她脱了一半,她握着玻璃杯,支着下巴,朝舞台那边望了过去。

舞台的镭射灯亮了亮,在最中心投下一圈亮光,台下是山呼海啸的呐喊声,四个人慢悠悠上了舞台。

鼓手谭智。

键盘谭慧。

贝斯孟斯然。

主唱兼吉他,许霁。

少年一件黑色的丝质衬衫,领口的扣子松散着,露出微凹的锁骨窝,视线向下,仿佛都能看到腰腹处的肌肉纹理。

一双笔直修长的腿被他塞进宽松的黑色阔腿裤里,脚下是黑色的运动鞋,裤子长的快要拖地。

Kanboing乐队横空出世之后,被人批判最多的,就是许霁的穿衣风格。

不同于上世纪玩乐队的皮衣皮裤,也不同于松松垮垮的嘻哈风格,许霁的穿衣风格,简直可以用“艺术异类”来形容。

知道的,明白他是来演出。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走秀。

少年人高腿长,又是天生的衣架子,确实像是来走秀的。

这会儿骨节修长的手握着麦架,狭长的凤眼微微眯起,眼皮上的那颗浅棕色的小痣,格外的妖娆勾人。

肤色冷白,近乎病态。

乌发覆额,声音清冽醇厚,“大家晚上好,Kanboing乐队,主唱兼吉他手,许霁。”

台下一片的呐喊声,几乎快要把屋顶掀开。

粉丝们举着手机,纷纷打开了闪光灯。

明茗嫌坐在吧台边上视野不好,这会儿把那杯龙舌兰日落一饮而尽,提好鞋子,抬手拢了一把头发,跟着走到了舞台最下方的观众区里。

刚好头顶的镭射灯扫射一圈,照到女人明艳的脸上,灯光刺白,她不由得抬起手臂挡了挡。

老早就说过这迟到的灯光有问题,也不知道老板是谁,找了个这么个不靠谱的设计师。

这会儿许霁的目光望过去,注视到观众区里一闪而过的脸,不由得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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