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绵绵--第十二章

这儿离医院大门不远,人员繁杂,免不得有什么人盯着,杜方君左右看了看,倾过身打开副驾驶车门:“坐前面,到市中心就把你放下。”

唐绵没再回绝,弯腰坐了进来。

这时,后座的黎靖炜结束通话,看她坐进副驾驶,开腔说道:“走二环高架吧,先去艺河湾。”

杜方君原本准备打方向盘的手一顿,坐直身子想看清后视镜里眼盯副驾驶的男人。

唐绵愣了一秒,也不知道对谁,小声说了句“谢谢”。

沿路霓虹灯不断晃过,映照着女孩从脸红到脖子的全过程。

……

车内很安静,杜方君目光不停地在这一男一女间流转。

二人一看就认识,说不定关系还不一般,自己好心把人给弄上车,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他转头看了眼望着前路发呆的唐绵,跟她搭话:“刚才怎么一个人坐在走廊上?家里有亲戚在住院?”

唐绵抬头,淡淡一笑,避重就轻没回答第一个问题:“我爸爸有些不舒服。”

杜方君说了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联系我”。

唐绵能感觉出他的真诚。

黎靖炜没再说什么话,车厢里光线不好,唐绵听见他抬手把四扇车窗都关了上来的声音。

杜方君从后视镜里捕捉到黎靖炜的这个动作,呵呵笑着对唐绵道:“你头上这伤,其实蛮严重的,我刚才怕你担心所以没跟你说实话。”

“……”唐绵怔了下,一时辨别不出他这话真假。

杜方君看她在那里琢磨了,笑得更开心:“下周日你再来一趟医院,不用挂号,直接上住院部7楼的神经外科办公室找我就成。”

唐绵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礼貌地微笑。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唐绵。”

“旧情绵绵的那个绵?”

唐绵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杜方君见她还是那副有点神游的姿态,打了个转弯灯,慢慢踩刹车,顺着车流排队上高架:“唐绵,后面是宏盛黎总,你们认识的吧?”

语气有些试探,调侃意味也算明显。

唐绵拿着手机的手一紧,瞟了一眼驾驶室的男人:“嗯,认识。黎生帮过我多次。”

杜方君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手指轻点方向盘:“他可不是随便帮别人的人。”

正当唐绵不知道如何接这句话时,黎靖炜开腔关心,化解了唐绵的不自在:“吃晚餐了吗?”

“吃了,陪我爸爸在医院吃了。”

唐绵微微转身,想起下午才在黎靖炜面前流眼泪,有些别扭。

杜方君看二人没再继续说话,拿出手机连上蓝牙,想调节氛围:“蓉城这交通啊,我真的无语了,放首歌来听听。”

【“……

遥遥长路寻背影

暖暖爱去如流星

盼望原谅我 不要问究竟

但愿现在 在你的心中

亦有着共鸣

……

如何任性 来换我过去对你

永远依依不舍的岁月无声

愿你来和应 重温美丽晚星

回归恬静,绵绵旧情

……”】

不知他是随机播放还是故意而为地选了这首歌。

四周密闭的车厢,舒服得让人沉迷的前奏,让这男声像是在贴着唐绵耳蜗,喃喃低语。

熟悉的声线也把唐绵瞬间拉回兰桂坊那夜。

“绵绵”二字,在这夜里,显得极尽缠绵。

唐绵不自觉地摸摸发烫的耳垂,别扭极了。

此时,她穿着厚卫衣,背已经有毛毛汗,脸红透了,心跳也快得不行。

音乐不停,她在这儿度秒如年。

前面的车流灯一眼望不到边,可能是感觉等得无聊,杜方君伸手从驾驶室的左边的小盒子里拿了包烟,抽了支出来向后递给黎靖炜。

男人摆摆手没接:“你也别抽了。”

杜医生一顿,看了眼唐绵,一边“哦哦”两声,赶紧又把烟给装了回去。

清清喉咙,随意地道:“我记得你倒是很喜欢这首歌噶?好像以前我们在卡拉OK经常点,每次你都要迷倒一片女娃儿!”

说话人用的蓉城方言,黎靖炜干笑两声,没正儿八经开腔接话。

“哎,这都过了多少年了,有个小二十年吧?时光匆匆如流水啊。你看我刚刚提旧情绵绵,小唐都没反应,这就是代沟。小唐今年多大啦?”

“27。”唐绵答到,停顿几秒,在安静环境里紧接补充着一句,“我去红馆听过张学友演唱会,我很喜欢他!”

后一句语速快,声音还有些大,像是在证明自己能力的小孩,幼稚得很。

况且,加得很突兀。

唐绵没想到这一句话接得,直接把杜医生整来木起,一时忘了在排队行车。

“后面在按喇叭。”还是黎靖炜出声提醒。

听着低沉好听的声音,唐绵很是懊恼,脸越发红了起来。

堵车是由于前面有事故,越过那一段,上了高架,车速终于提了起来。

但到艺河湾的时候,天也已经全黑了。

唐绵礼貌道别,才走两步,就被人叫住。

以前黎靖炜都喜欢称自己“Cecilia”,这是唐绵印象中黎靖炜第一次叫自己的中文名,或许是当下记忆错乱了,但后来回忆,也许都是因为今晚太美,使这一次的画面,深深印刻在她的脑海里。

而今晚的话、今天的话,在当下她都没来得及细细体会,只是今后的日子里,拿出来细细回味。

每一次,唐绵的心动都会加深一分。

她有些疑惑地转身,看着他一路走过来。

不知为何,来人像是穿越了时光隧道,惊艳了她的过往岁月。

男人有身材有相貌,深秋黑夜,他没穿西装外套,不显得单薄,反而暗色系的衬衫在路灯光下显得尤为温暖、有力量。

唐绵看他的目光一如既往的闪烁,不知道望向哪里,最后落在他手揣裤兜露出的那块名贵钢表。

唐绵回忆,这么多年来,除了初初两次见面,好像只有发布会那天她勇敢迎上这男人的目光,那是因为听说他要将办公地点移到蓉城的那种欣喜感,让她忘记自己内心的局促和矛盾。

“方君是医生,还是听他的,不管舒不舒服,下个礼拜都去看看,免得人不放心。”

“好的。”唐绵没想到他是说这个,也为他的不放心吃惊。

但她还是未抬头,只是稍稍侧头看了眼手里提的药包。

也许是对方见自己的木讷老实得过分,她像是听到在自己面前站定的黎靖炜无奈叹息了一声。

“一路上我都在想,是否邀请你一起去方君家吃饭。他母亲做饭很不错,人也很亲切,你应该会喜欢。但你状态不太好,还是回去早点休息。来日方长。”

“吃了药,什么都不要想,踏踏实实睡个好觉,没有什么事无法解决,什么都会过去。做人做事都别那么紧绷,学会放轻松。”

男人向前走了一步,离唐绵更近了。

他说的话一字一句深入唐绵的心窝。

“下午的事……”

他停了一下,像是在组织语言。

“下午的事,我很抱歉,当时有些事很棘手。”

其实唐绵心里明白,那些真真假假的传闻,多多少少有真实成分,例如,黎靖炜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

上次在宏盛停车场,她就已经见识过。

以往在伦敦,自己碰见他时,他都是放松状态,可能没什么烦心事打扰,自然也就礼貌温和。

所以她现在很意外,意外于男人的解释。

唐绵抬眼望向眼前男人时,双眸已然亮晶晶。

“那现在解决好了吗?”

看着脸部轮廓沉笃又处于男性最好年龄的黎靖炜,在那一瞬间,唐绵对自己会为他倾心,感觉毫不意外。

即使没有在伦敦雨天的相遇,她觉得自己也会沉迷。

抛开他拥有的财富跟地位,光是他身上阅历所堆砌的那股沉稳气质,不用太刻意,举手投足间就能迷住一大片年轻女孩。

唐绵只是个普通女孩,当然无法免俗。

“当然。”

小区门外,人来人往总未完,唐绵很没出息地又红了眼眶。

“还有一件事要话你知,香港学校圣诞前就要结课,Emily回港办手续。我安排她随后过来适应内地的学习节奏,所以你不仅要请我吃饭,她肯定也要来缠着你,做好思想准备。”

听到黎靖炜的后半句玩笑话,唐绵破涕为笑:“我很喜欢Emily的。”

“你的喜欢我知道。”

男人也笑了,笑容很浅,但唐绵仍然察觉到。

没等唐绵再说什么,他拍拍唐绵的肩膀:“行了,外面冷,快上去吧!”

动作自然极了。

唐绵抑制住小鹿乱撞的心,连道别都忘了,直接转身小跑进小区。

喜欢Emily?喜欢张学友?喜欢张学友歌声下的他们?还是,喜欢他?

药包乱晃打在她的腿上,更像是击在她的心。

唐绵在心里给了自己答案。

也不想再把答案藏于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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