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PH)男友是鸭子--拙劣的模仿者

天暗下来,挽挽有点冷。

她看见钟煜不动了,就问他:“钟哥是怎么了?”

裙子放下来,即使只是一晃眼,钟煜也确定以及肯定当时在唐冷兜里看到的就是这条边角。他收好钥匙站起来,“没事了,刚刚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林挽挽知道他不说那就不问,她这算是寄人篱下,再多嘴就不算好了。回了屋,挽挽打了两个鸡蛋下面,给钟煜煮了一碗,自己也吃一碗,毕竟她当初说过自己会做饭。

挽挽的面碗里空空的,钟煜盯着自己碗里两个煎蛋,“你不吃蛋吗?”

“不太喜欢,但是很有营养,我看钟哥不是太吃肉,吃点鸡蛋补充营养也是很不错的。”她就没在钟煜餐桌上看到多少肉,钟煜似乎不大吃肉,至多也只是买了牛排回来煎。

她支着下巴看钟煜先吃完,身上还围着围裙,某一刻恍惚让钟煜觉得有点温情。林挽挽的眼睛会说话,大大的,清澈的,又含着孺慕看人,总是让人放松戒备。

她看着实在太安静乖巧,钟煜都觉得林挽挽不像会和唐冷搅在一起那种人。

鹅黄的光罩着挽挽的肩膀,她的头发齐齐整整,白净一张小脸跟秀玉差不多。钟煜不太想把这事说出来,觉得这样的气氛不适合说出这样的东西。

挽挽也开始吃面,小口小口的,很斯文。

可看着那张小嘴吸面条的样子,钟煜又忍不住去想,挽挽会不会也在厕所里给唐冷这样吸屌呢?那么小一张嘴,包的下吗?

于是脑海里蓦地出现些画面。

是粉红的小小的嘴张开,舌尖红艳,像只小雀从巢穴里伸出头去摸索,舌尖一动就舔弄到了丑陋之物的马眼里,汁水淋漓。

可是她的身子太细,脖子也细,不会把她的嗓子眼捅破么?

一只细细的脚碰了碰他的脚踝,动作轻得像只猫儿,一触即退,抬眼就是挽挽看他:“钟哥今天怎么了,有心事么?”

钟煜觉得自己有必要还是旁敲侧击一下,不是酸,是无论如何沾了唐冷那都不是好事情,挽挽既然他照顾着,那不能让挽挽遭了罪。

“你看到那个唐冷了?”

挽挽很是乖巧:“看到了。”

好一会,钟煜才继续开口说话,“虽然有些事情不太方便,可我建议你离他还是远一点。唐冷脑子有病你懂吗?”

这话听着没头没脑,唐冷至多算是精虫上脑和特殊癖好,还算不上病,看他谈吐思维也算是十分敏锐。挽挽便藏着掖着:“钟哥放心,我没跟他接触,他得了什么病呀?”

挽挽生怕他说出个艾滋来,不由得心里怒骂色字头上一把刀。

“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的,唐冷之前搞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家里是很有钱的吗?”钟煜这才慢慢说,同时盖着挽挽得手,好像要汲取一点力量。

看起来,还真不是一般人。

“那是康家的人。”钟煜补充,“A市首富。”

那就不是一般的富人家了,一个鸭子敢搞到他们家里小姐头上,剁屌都算轻的了。康家在A市绝对算是一手遮天,家族集团,产业涉及地产、医疗、酒店、科技研发……

“不过那个小姐还是处女,不然他就真得完了。”他说起来手都有点抖,挽挽感觉倒他的颤抖,便轻轻抚摸他的指节让他舒缓下来。

她捏了捏钟煜的虎口和穴位,让他放松一点。

唐冷能够搞上康家的人,也算是牛逼了,没被搞死已经算是万幸。那一次也差点被剁了屌,还是白富美哭着喊着没让人阉了他,最后特别苦情地答应回去嫁人。

这剧情……还真狗血得跟电视剧一样。

这样说唐冷还算是业内风云人物,行业标杆了。

“不过康家估计还不会放过他。”钟煜有点忧心,“我听说那个女的最近割腕了。”一旦涉及自杀,那性质就变了,真要出事了不把唐冷碎尸万段才有鬼。

这地方,繁华是繁华,可也鱼龙混杂。

真要把人灌了水泥沉到江里,或者伪装车祸,以那家的能量,那也不是难事。钟煜劝她离唐冷远一点是有道理的,唐冷脑子确实有病,不然怎么总是作死呢?

还有这茬,挽挽现在恍然大悟。

这肉有毒,不吃也罢。

说完这档子事情,气氛凝固下来,钟煜从皮夹子离拿出两张票,“最近市内的剧院有《卡门》的歌剧,要去看看吗?”

阳春白雪,下里巴人,钟煜是前者。

一个鸭子就爱搞风花雪月。

挽挽想起他的《百年孤独》。

忽然觉得这人特神奇,明明看不懂还要装懂,还要去看歌剧,好像耳濡目染一下就能成上等人。他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装得精精致致,戴名牌穿名牌,吃的是大餐,喝的是名酒,可惜这没什么用处。

挽挽还没穿之前,第一个男朋友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精英富二代,人家会打球会弹琴和滑雪,挽挽也服气,无论什么时候说话都不会接不上,总让人觉得很舒服。

不过钟煜在学这种人,实际上他不是。

挽挽的话术就是跟他学的,他教给她很多东西,和平分手。林挽挽看着他手上两张票,微微眯着眼睛笑,“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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