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胭染--第十章:良意

暴风骤雨最终归于宁静,两人都是汗津津的。

厉麟提起裤子,又是气度不凡,人模狗样的厉大督军,他瞧了一眼程胭,拿起桌上备用的湿毛巾丢过去,“自己擦一擦。”

说完后直接转身,大步走出包厢,背影潇洒地往楼下去了。

程胭狼狈不堪地蜷缩在榻上,满脸潮红,头发散乱,发丝汗湿后卷卷地贴在鬓角。身上的衣衫尽碎,奶子和大半个屁股全部曝露在外面,大腿根部尚沾着半干涸的欲液。

春事了,理智回拢。

“王八蛋!”

拔屌无情,真拿她当个妓女。

身上粘腻得难受,程胭捞过毛巾清理了一下污秽。她没衣裳可穿,索性破罐子破摔,懒洋洋侧躺在榻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听戏。

“这么撅着个屁股,就不怕有野男人上来操你?”隔了会儿,背后又响起厉麟低沉的嗓音。

他去而复返,手上多了件军大氅。

程胭微怔,心里头松了口气,只是现在十分不待见他,嘲讽道:“怕什么?没准儿别的野男人鸡巴比你大,操得我更爽快些。”

“鸡巴没吃够?”厉麟不置可否,拍了拍她的屁股,拿大氅胡乱将程胭一卷,从头裹到脚,轻轻松松横抱了起来,“回去再喂你。”

他明显一副要抱着她下楼去的架势,程胭急得拼命挣扎起来,“你干什么?这样抱我出去,我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人?放我下来,我有脚,自己会走路!”

“闭嘴,啰嗦!”厉麟的双手紧如铁钳,充耳不闻。

走到楼下,园子里的军士们见自己的老大抱了个人下来,顿时拳也不划了,酒也不喝了,都把目光齐刷刷落过来,有胆大的还吹了声口哨。

程胭羞臊得要命,只得装驼鸟把脸埋进厉麟怀抱中。

后背犹如针扎,灼灼得烧。

出了园子,汽车早已经停候在大门口。

厉麟将她塞进后座,自己也跟着上了车。

程胭心中大石落地,目光随意朝车窗外一扫,在落到不远处的河岸边时,表情瞬间凝固了。

喜园对面有湾长河,种着一排杨柳树,春天抽条得快,一条条垂丝下来,新绿中点缀着鹅黄,十分可人。

月色皎洁,柳树下长身玉立着一个肤色白皙的年轻男子,五官生得温润清雅,穿一身竹青色长衫,气质翩翩,手中还提着一摞书。

那人的眼睛直直盯在车窗上,目露关怀,显然是看见了她。

正是程胭青梅竹马的前未婚夫——温良意。

若无意外,他们本来准备来年开春便要举办婚礼的,温家连聘礼都送到了程宅。

温程两家世代交好,祖上都是读书人,后来迫于生计弃文从商,程家做的是布匹买卖,而温家开得是中药铺子,陆续都发了家,成了本地排得上号的富商。

家宅又靠得极近,时常窜门走动。

程胭和温良意打从娘胎里就认识,一直相伴着长大,温良意性格温柔和熙,处处体贴包容,两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随着年岁渐长,双方长辈们见两个孩子日常走得亲近,免不得都产生了极大的误会,以为他俩在秘密地谈着恋爱,又都是知根知底的,自然而然凑在一起商量着结下亲事,当时还刊登了一则小报,弄得广而皆知。

程胭是新时代的女性,当然不喜包办婚姻。温良意在大学里另有所爱,也只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两人本来愁着该如何说服家里取消婚事,结果还没开口,厉麟先横插一脚,把婚事搅和没了。

早知要被这畜生玷污身子,还不如早点寻个人嫁掉。

厉麟顺着她目光一看,沉了沉脸色,“看见老情人,你不上去打个招呼?”

程胭含恨地瞪了他一眼,抿了抿红唇,没吭声。

厉麟对她有肉欲无感情,可性格霸道偏执,占有欲强。上次温良意约她去新开的一家西餐厅喝咖啡,送她回公馆时,被厉麟当场撞见,那天晚上就将她捆在床头往死里弄,直折腾到天亮,之后好几天没下过床。

厉麟明显不悦起来,语气极差,“小荡妇,我在问你话,你聋了?”

小荡妇这个词汇,在床上时喊喊可以当作一种助兴情趣,可当着旁人的面,无疑是种刻薄羞辱。

程胭明显感觉到前排的司机从后视镜中偷窥了她一眼,倍觉窘迫难堪,气得直发抖,恨不能当场弄死旁边这个男人。

厉麟这厮翻脸比翻书还快,方才在她身上爽够了,还懂得照顾她一下,此刻不顺心了,又完全不把她当个人看。

程胭静了片刻,垂下眼眸淡淡道:“我很累,回去吧。”

车内气氛骤降,冷得几乎快要冻结。

好半晌,才听厉麟硬声硬气道:“开车!”

车子缓缓驶动,由慢加快,将喜园的喧嚣热闹和温良意都抛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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