酣畅淋漓的情事过后,晌午的明媚阳光已经铺满大床。
厉麟餍足地起身,一边套裤子,一边淡淡道:“给你带了礼物,不喜欢也给老子留着。”
程胭裹着被子看他,她的发髻彻底散开,如云朵般堆在荏弱的双肩上,笼着尖俏的瓜子脸,嘴角处尚挂着他捏出来的浅浅红印儿。
即便讨厌厉麟,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外形很能迷惑住人,身材高大挺拔,宽肩劲腰,长腿结实笔直,五官也生得俊美深邃,鼻梁高高挺挺,上头点缀着一粒淡褐色小痣,嘴唇薄而优美,不笑时气质冷冽,让人望之生畏。
当他垂眸时,从侧面看过去,又长又密的眼睫毛软塌塌扑在下眼敛上,又有点像家里养的温驯柔顺的金毛大犬,平添了一点无辜乖巧。
听他的副官说,外头有大把的女人爱他,争着抢着想爬床。
只可惜一开口,便暴露出了没文化的缺点,整个就是一标准的恶霸土匪。
程胭是书香门第里出身的小姐,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知识渊博的文化人,自己也在大学堂里念过书,一开始就很看不上厉麟,又何况她现在之所以会躺在这儿,完全是他心狠手辣逼迫的缘故,从看不上演变成了憎恶。
听到他的话,不由讥笑着轻“哼”一声,挖苦道:“又是从哪儿抢来的东西?我才不要,脏。”
厉麟习惯了她这副模样,他是被父母遗弃的孤儿,受尽世间冷暖,一路刀口舔血走过来,对这种不痒不痛的嘲讽根本不放在心上,左耳进右耳出,随口抛出一句威胁的话,“别忘了你那一大家子还在我手底下讨生活,你要再敢惹我,信不信老子一枪毙了他们?说不要?可由不得你使小性子。”
程胭脸色白了一白,咬紧牙关,气得直发抖,“畜生!你就是个杀千刀的畜生!”
厉麟嗤笑,勒紧武装带,整理好军装,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脸,恶意道:“那恭喜你,以后你还得一直被我这个畜生操,说不定还要生个小畜生。”
说完,径直推开卧室门走出去,厚重皮靴底磕着木质地板“咚咚”作响,一路往楼下去了。
没隔一会儿,院子里响起汽车鸣笛声,肆意叫嚣着驶远。
两个女佣人照例上来收拾屋子,都是刚从乡下出来的十六七岁的年轻小姑娘,对着满地凌乱扯碎的衣裳不太习惯,俱是红着脸垂眉耷眼。
空气里还萦绕着交欢后的浓郁气息。
程胭皱皱秀眉,直接裹着被子下了床,赤脚踩在羊毛地毯上走过去开窗透气,“麻烦去帮我放一缸热水,我要洗澡。”
“是,程小姐。”
这个称呼说起来实在是刺耳。厉麟并没有娶她,没名没份,公馆里上上下下仍旧管她叫小姐。
程胭自嘲一笑,她不止一次听到佣人们在私底下嚼舌根,都拿她当个专门陪睡的娼妓看待。
温热的水漫延过肌肤,暖暖的,缓解了几分身上不适的酸疼感。
泡完澡出来,她换了身素净半旧的杏子黄旗袍,怕冷多加了件白狐狸毛披肩,略施薄粉,随后踩着同色锦缎绣鞋袅袅娜娜下了楼。
管家赵叔亲自端了杯咖啡过来,笑意温和慈祥,“厨房里煲了鸡丝粥,也有牛排和奶油浓汤,李副官那边还派人送过来半面烤乳猪,专捡了瘦的,程小姐您怎么吃?”
程胭感冒刚痊愈不久,见不得荤腥,抿了口香浓咖啡,难得露出一抹盈盈笑颜,“劳驾赵叔你帮我盛碗粥,这几天嘴里发苦得厉害,不太想沾油腻的东西。”
赵叔是个心底善良的老人家,是公馆里唯一待见的人。
“好的,我这就去准备。”
粥很快端上餐桌,熬得软软糯糯香气四溢,搭配几道爽口小菜,并一盅莲藕骨头汤,色泽清淡。
程胭尝了一口,觉得味道十分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