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贱犬(古代百合ABO)--替母朝贡

等春风来,这条瓦尔西里河解冻之后,就是四年一度的朝贡。

女真在偌大的草原上只不过是一个族人刚过千的小部落,能够安稳平静的生活在瓦尔西里河畔,这片水草充足的富饶之地,完全是凭借着宗主国南唐朝的庇佑。战无不胜的铁骑阻挡了匈奴的来犯,作为尊敬和感谢,女真族每四年就要带着珍贵的牛羊和皮草,以及从矿山里挖出铸造的金银,进京朝贡。

朝贡之人,不是可汗、部落的首领,便是特勤,可汗的子女。冬日的时候,母汗打猎,被熊瞎子抓伤了腿,伤到了筋骨,到现在还没有好。长姐倒是可以代为一去,但是长嫂刚生下三胞胎,正是虚弱需要乾元君在身旁照顾的时候。萧景思来想去,握着镀金的马鞭,掀开帘子,大步走向母汗的营帐,自告奋勇要去替她进京朝贡。

“也好。”

母汗略微思索一番便应了下来,长姐听罢笑着补充了一句道。

“那便再多带点金银珍珠过去,前些日子打波斯来的商队,不是还换了几颗夜明珠么,也一并带过去吧。”

“这是为甚?”萧景不太懂,“嫂子不是可喜欢了么,干嘛非得送给外人。”

“笨。”长姐敲了敲她的脑袋,“你也十八了,临安多的是温柔似水的坤泽,各个弱柳扶风、风情万种。有喜欢的,把聘礼送过去。”

“把坤泽带回来跟着你过日子。”

长姐说着说着,想到一通有趣的消息,笑着道:“听说陛下胞妹,就是帝姬殿下,今年刚及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无数乾元求娶。”

“我看小二这标致的模样,没准能混个驸马当一当呢!”

母汗看着萧景那双波斯人独有的蓝色瞳孔,笑着摇了摇头。这世间什么东西都是以稀为贵,中原多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的乾元,阿景这模样过去了,又是如此直爽跳脱的性子,说不定还真如阿荥所言。

“我才不要留在临安当那个劳什子驸马。”萧景一脸嫌弃的瘪了瘪嘴,“哪都没家好。”

“临安的坤泽漂亮又怎样,我觉得我们草原上的坤泽也不逊色啊。苏尔米塔、阿朵丝,都是漂亮的好姑娘。”

“那我们阿景是有喜欢的人了?”长姐戳了戳她的小脑袋,坏笑着问,“哪一个?阿姐给你说亲去~”

“两个都要可不行阿,要是母妃知道了,得把你的皮剥下来当成帐篷晾。”

“才没有。”萧景将烦人的长姐推开,天天就知道拿母妃压她。

“我知道了!你还在恋恋不舍那个波斯商队的领队!”

萧荥随后严肃的正色道:“那个女人野心勃勃,你可不能引火烧身。”

“不是!”萧景急的都要跳脚了,她是和那个漂亮妩媚的女人有过几次露水情缘,但这只是每年例行的习俗。穿梭于各个部落进行交易的商队,会在篝火点燃、载歌载舞的夜晚,邀请喜欢的人到他们的营帐之中,春风一度。

睡爽了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毫不留情。

游牧民族对于性开放又自然,乾元君死后,坤泽可嫁其弟、妹,嫁其子、女,当然也可不嫁,但余生漫漫,难免孤苦寂寞。

“我还没喜欢的人,也不急着娶亲。”萧景抓了抓脑后的竖起的马尾,声音低沉的说,“今年开春没下雨,夏季必定大旱,多留点金银这种硬通货,等其他商队来了,也好换点布匹和吃食。”

一席话说得母汗和萧荥都沉默下来,阿景才18岁,心里就已经有了部落和苍生。

“好,那便依你。”母汗笑了笑,继续说道,“我们阿景这么俊俏,也不愁娶不到如意的坤泽回来。”

说完眼眸深沉了些许,这几年匈奴的日子并不好过,听说东突厥也在不断扩张,北部战火纷飞,到时候娶回阿史那家的女儿,一统草原也未尝不可。

阿景大才,这可汗之位,总有一天是她的。

事情定下来后,就得着手贡品的准备以及人员的调动。萧景第一次做这种事,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萧荥忙着照顾妻女,分身乏术,无法指点。好在有副使金乔,她有一半中原人的血统,识文字、通礼节、懂诗书,不仅教萧景如何写公文,还告诉她许多关于当今陛下的喜好和忌讳。

“景特勤,我们的女帝陛下虽然是个坤泽,但也和大多数的乾元一般,喜好女色。”

“啊?可坤泽之间如何……”

萧景手中的茶都忘记喝了,被金副使的一句话就惊到了。

“非也,景特勤。陛下好的是女乾元,并非坤泽,所以后宫之内,都是清一色美貌的乾元君。”

“原来是这,那有什么大不了的。”萧景晒然一笑,“她是皇帝,背负天下苍生,坐拥几个乾元潇洒解闷不是理所应当?”

“我听说中原乾元君可三妻四妾,买卖互赠妾室。”

“ 女帝不多娶几位乾元,难道还和别的坤泽共侍一妻不成?”

金乔听后便笑,“是这个理,荥特勤第一次听到时,可是惊得不能言语。”

“此时提前告知于景特勤,总比您到时候御前失仪要好。”

“无妨,您继续说。”

“是。”金乔为萧景续了杯茶,继续道,“女帝陛下性格暴戾,对于不敬之人。动辄斩首示众,以儆效尤。虽如此,却也不是容不下忠言逆耳之人。”

“特勤到时不乱出风头,别乱说话,万事皆可安矣。”

“就这?”萧景松了口气,“我还以为得背诗词哄女帝陛下开心呢。”

不难呀,装聋作哑,低头吃饭就可以了。

景特勤不善诗文是草原众所周知的事实,金乔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善意的打趣道,“臣这还有帝姬殿下的消息,特勤想要听一听吗?”

“不了不了。”萧景连忙摆手,看得出来是真的很烦恼,“不要听,也不要去做什么驸马。”

“只是戏言,特勤不必当真。”金乔抿唇一笑,“当今陛下似乎不愿生育,帝姬殿下背负着延绵皇嗣的责任。”

“驸马的人选,怕不是她自己说了算呢。”

随着瓦尔西里最后一块冰层的消融,萧景带着使团,踏上了朝贡的路程。

初春,她穿着胡服箭袖,腰间一把蓝宝石襄配在刀柄的弯刀,坐在马上威风凛凛,英姿飒爽,利落潇洒。前来送行的坤泽们本来红了眼,见她在阳光下朗然一笑的模样,又悄悄的红了脸。

“别哭,等我回来给你们带临安的点心,还有花绳。”

萧景本是对七八岁的小女娃们说,阿朵丝听到了,迎着风娇声喊。

“特勤,记得带些胭脂回来~”

“好。”

苏尔米塔听到后不依了,也跟着喊道。

“特勤,我想要临安的苏绣~”

“准了!”

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一群坤泽们叽叽喳喳,让萧景带中原的特产,琳琅满目,几乎要将整个临安给搬回来。

最后也不知道谁在人群中说了一句。

“特勤,回来娶我好吗?”

人群瞬间鸦雀无声,安静的只有风轻轻吹过。萧景笑了下,那双眼睛比刀柄上的蓝宝石还要闪亮耀眼。

“等我回来,你再和我说一次罢。”

“走了!”

调转马头,镶金的马鞭狠狠的挥下。乌骓扬起前蹄嘶鸣了一声,跑的飞快,只留给众人一个逐渐远去的身影。

那个时候的萧景还不知道,这临安一去,就是十数年不得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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