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良人(骨科)--24

再次让我坚定意志是在深秋冬初。

天骤然冷下来,周朗围上去年温小姐送的红围巾,而我收到了来自桃花镇的信,里面有一副红线钩织的手套。

——眠眠,你的信我收到了,唔,除了爸爸,你没有别的亲人了吗,比如哥哥?

我皱眉,翻来覆去,一封信,的确只有这几个字,我迟疑着,此刻,门被敲响,我一时慌了神,把信揪烂了塞进口袋。

周朗推门而入,见我神色紧张,关怀道 :“怎么了?”

我赶忙否认:“没事啊。”

他看了看我鼓起来的口袋,神秘兮兮笑了一下:“走,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车在偏僻公路上开了很久,来到一栋别墅前,熄火,透过车窗我们看到别墅亮了一盏小灯,好像为谁而留。

“看,你大哥在外面养的女人。”

一张口就是重磅炸弹。

“今天是这女人的生日,礼物是他的画,他这种讨厌画画的人,能这么用心,看来是真爱,”他斜乜我,“比送什么珠宝上心多了。”

我不信兄长是脚踏两只船的男人,然而进了门,女人花蝴蝶一样扑进周朗怀抱,以及她看到我时的震惊,都不得不坐实了这件事。

周朗得意洋洋,一副欠打的样子,我手伸到身后,狠狠扭了下他的皮肉,给他疼得泪眼汪汪,暗地里冲我抽抽搭搭,小媳妇似的。

该。

他介绍我是他妹妹,女人比周朗哭得还真:“哥,你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妹妹?”

我和周朗对视。

“这是我亲妹妹,周希。”周朗蹙眉甩开女人再次扑来的肉体,乖巧躲在我身后。

“你骗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还有个亲妹妹?!”

周朗哪里肯哄人,拉着我就溜,也不管身后人的哭嚷,上了车还不忘吐槽:“品味真差。”

车行驶到一半,周朗猛地一踩刹车,车轮擦着地面,停在路上,我们的身体往前一冲。

两盏大车灯照得前方尘埃毕现,而夜是无边无际的,周边黑黢黢一片,不知道他又发什么疯。

再次启动,他居然不再哼歌,打开一侧窗户,风吹得他的黑发朝一边偏,看不清神色。

我只感到他抬了下头,大概是在看后视镜,随后,车又猛然加速,风灌进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后来我发现不对劲,并不是风,而是尖锐物体破开气流,高速射在车身的声音。

周朗面不改色,直视前方,一只手却伸来,一声不响地按下我的头,随后从什么地方取出一样东西,右手稳住方向盘,从车窗探出半个身子,又是那种声音。

他收回身子,两手握在方向盘,我这才看清黑铁一样的东西——一把枪!

“别怕,没事的。”他安慰我。

他觉得这种事不过和打针一样无关紧要?我既愤怒又害怕:“周朗,这是怎么了?”

但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我,而是拉来我的手放在方向盘,在枪声中轻柔告诉我:“只是一点小麻烦,来,抓牢。”

而后,他专心同后车战斗,只消一会儿,没了动静,在一列路灯中,我看见他的笑,一种温和的,淡然的笑,他没将这一切放在心上。

几辆车连环撞在一起,面目全非,还有一个人苟延残喘,周朗蹲下去,用右手拖拽出他,随后就要用枪杀了他。

我拉住他的胳膊。

他笑:“这段公路没有监控。”

这是有没有监控的问题吗,我看着地上血肉模糊,没有人样的男人,说:“你不能杀人,你不能顶着大哥的身份去杀人。”

周朗睫羽轻颤,歪头,在灯光下看我,最后他勾出漠然的笑,拉我埋进他的胸膛。

快到我根本来不及阻止,砰一声,温热的液体溅到我的手背,我不受控制地狠颤了一下。

“不杀他,日后他就要杀我。”

车子上路,他收起右手的枪,抽出一根烟,点燃,烟雾缭绕中,我似乎忘了什么,却也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

周朗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我不能心软。

今年冬季的雪来势汹汹,初雪便淹没了整座城。

周朗特地告假回来陪我打雪仗,白皑皑的雪被他揉搓成圆,却总也打不准,没入一地白雪中,消失不见。

他围了他最爱的那条红围巾,而我则套上了阿森送的红勾线手套,做工粗糙,可是温暖极了,连周朗都喜欢摊开我的手,把脸深深埋进去,蹭一蹭,像小朗一样。

小朗肉垫怕冷,也不知道他哪儿变出来和我同款花色的勾线小手套,抱着小朗,不顾它喵喵惨叫,只只套上。

他气鼓鼓地:“哼,要不是眠眠你这个幼稚鬼喜欢,我才不会容忍它这么久。”

那夜,周朗搁下沾血的枪,蹲来我面前,用干净毛巾擦拭去我手背干涸的血液,一点点,仔仔细细。

小朗高翘尾巴走进来,跳上书桌,踏了四脚墨水,给他辛苦画作的设计稿添上朵朵黑梅,周朗看了一眼,没有说什么,起身关灯,在门口半回头:“别胡思乱想,早点睡。”

随后头也不回,走出房间。

久违地独睡,疑问使我不得入眠,那个女孩是兄长的谁呢?妹妹,还是情人?谁都有秘密,无伤大雅。而周朗,为什么那些人要杀他,他又为什么要杀人?

我不知道。

写回信时,楼下周朗正在铲雪,见我望下去,昂起笑脸,朝我挥手,小朗趴在窗台,毛茸茸的尾巴一扫一扫,呼噜声不断。

冬风呼啸的夜,我们这三个天地间微渺的生命,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周朗钻在我怀中,乖巧叹谓:“还是眠眠香,董事会那群老家伙天天抽烟,臭死了。”

夜深了,除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外,阒静一片,我在热融融的肉体中睁开眼,内心有一瞬的挣扎,目及桌上阿森钩织的手套后,便又深深埋葬于皑皑白雪。

于是信中我写——不,我没有兄弟。

寄出信那天,周一小晴约我出去,想当面向我道歉,他们说不该抛下我就跑,可是当时小晴实在吓坏了。

这并没有什么。

不过我不想让他们心有愧疚,于是答应了,不料周朗拦下我,端上新鲜出炉的碳烤焦黑鸡翅,请我品尝。

自从入冬小铃被他遣散回家过年后,他就天天抽空给我做这些奇怪的菜,吃出鸡蛋壳算小,偶尔能吃到他丢进去的一颗超大钻戒,捏在指尖,他还要吹嘘一番:“哇,眠眠是人鱼公主吗,可以化石头为钻石。”

亏他还知道自己的饭里有石头,不知道今天又是唱哪一出,希望我还有命走出这件屋子。

在他期待的眼神中我艰难地把这团焦炭吞下去:“好吃。”

他用力点头,眸中似乎有星星:“吃出什么味道了吗?”

我沉默了一下,“好吃的味道。”

“猜错了,”他笑起来两颗虎牙就露出,鼻尖的痣缀在瓷肌,像一个永远快乐的娃娃,他说,“是爱你的味道哦。”

我没有接话,绕过他,弯腰穿鞋,他还系着围裙,凑上来,刚好从身后把立起身的我搂进怀,嗅嗅蹭蹭:“要去哪里呀?”

“周一。”

听了这两个字,周朗立马像烙煎饼一样,把我翻身,捧住我的脸,假意凶狠:“不准去。”像是怕被别人抢夺去玩具的孩童。

我软下语气:“只是去吃个饭,很快回来,好吗?”

他委屈巴巴:“不好,他是坏人。”

坏人,这世上除了他哪有坏人?

他似乎看透我心中所想,张口道:“那天晚上不是我,是他。”

我皱眉挥开他的手,越说越离谱,他一把抓住我,认真看我:“你不信?”

我吸了一口气:“我信。”

这段时间周朗实在好骗,他立刻换上笑脸:“眠眠最乖了,这样吧,奖励你亲我一下。”

我踮起脚,轻轻吻在他脸侧,他心满意足地让路,我怀疑他只是为了这一个吻。

正是他的顺从让我掉以轻心,故技重施把药融在他水杯那天,我露出马脚,被他逮个正着。

药片挤压破开锡纸的声音,宛如冬夜猎物踩断枯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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